工业园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一般工业废渣处理厂排洪暗渠工程招标公告

工业园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一般工业废渣处理厂排洪暗渠工程招标公告

中宁工业园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一般工业废渣处理厂

排洪暗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工业园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一般工业废渣处理厂排洪暗渠工程招标公告己由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中宁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中宁工业园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一般工业废渣处理厂排洪暗渠工程

建设地点:石空工业园五横路向北2.5公里处

内容及规模:1)排洪暗涵工程(箱涵)

①支线长723.31米 k0+000-k0+723.31

②干线长838.96米 k0+000-k0+838.96

2)排水明渠工程:长157米 k0+000-k0+157.00

(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银川市上海东路50号建设大厦506室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宁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李蔚然 电话:137*****52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上海东路50#建设大厦五楼

邮编:750004

联系人: 邹女士 孟女士

电话:****-******* ******* 136*****618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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