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省长江干支流沿岸10公里范围内彭山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第二次)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省长江干支流沿岸10公里范围内彭山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第二次)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省长江干支流沿岸10公里范围内彭山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彭山区鹏利街西段49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川省长江干支流沿岸10公里范围内彭山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541800.00
最高限价541800.00
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施工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两个及两个以上阶段工作;(2)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四川省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电子登记表》;(4)项目经理: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B);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7)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应当按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3日到2020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彭山区鹏利街西段49号
方式:1)网络办理。报名供应商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报名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后连同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一同扫描发送至邮箱:********55@qq.com。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相应纸质资料须邮寄至我公司,将招标文件电子档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即报名成功。 (2)在报名时间内到眉山市彭山区鹏利街西段49号购买办理报名手续。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实施资格审查、现场随机抽取等。本项目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现场随机抽取8家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如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小于8家且达到3家的,则符合资格要求的全部通过。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保证资格预审和现场随机抽取公平公正。本项目资格预审以供应商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资格证明材料为依据。审查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过程中,不要求资格证明材料中涉及的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到场核对身份,不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对,不会有其他不合理要求损害供应商合法权益。 本项目资格预审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还将书面告知并详细说明理由。本项目随机抽取供应商时,采取乒乓球摇号的随机抽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现场参与,将有两名以上采购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存档保存。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随机抽取进入磋商评审环节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施工响应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8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0年09月1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彭山区鹏利街西段49号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09月10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它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监督电话:***-********;2.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采贷”工作的通知》(眉财采〔2019〕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相关模块”—“政采贷”。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节能产品政策 、扶持环保标志产品政策 、扶持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寂照街6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6*****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汇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鵬利路西段4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173 8111 4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73 8111 46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修复 露天矿 范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四川汇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