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二期及贵港市2020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

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二期及贵港市2020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


贵港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及贵港市2020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及贵港市2020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贵港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贵港市2020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20]376号、贵发改投资[2020]3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和业主(住户)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t设计、t采购、t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贵港市城区

建设规模:贵港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及贵港市2020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对贵港市海事局小区、贵港市海关小区、贵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小区、贵港市金港大道工行小区、贵港市三0七小区、贵港市第六地质队职工宿舍楼、贵港市军休所、人民检察院住宅小区、贵港市城区公路局小区、广西二七三地质队、贵港市农行住宅小区、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住宅小区、覃塘区粮食系统住宅小区、覃塘市场监督管理所住宅小区、覃塘街道财政所住宅小区、覃塘区税务局职工宿舍中华路148号、覃塘区税务局职工宿舍南兴街88号、覃塘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小区、覃塘区教育局职工宿舍、覃塘区覃塘街道第一初级中学(分校)、覃塘街道办政府大院宿舍、覃塘街道四所宿舍、交警三大队小区、覃塘分局刑侦大队住宿楼、覃塘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小区、覃塘电信支局小区、覃塘邮政小区、覃塘火车站职工住宅小区、覃塘信用社宿舍楼等29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改造户数共2016户,90栋。其中1、贵港市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主要建设内容对29个老旧小区内的建筑主体进行修缮维护,对楼梯道墙面进行维修,对楼梯栏杆等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完善各小区的门禁系统,对屋面防水进行修复,天燃气入户等。2、贵港市2020年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主要建设内容对29个老旧小区内小区内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进行改造提升。

暂定合同概算价:7175.1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082.5万元;设计费:92.6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5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 ,施工工期320日历天),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

2.2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设计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配合服务;施工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建设的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设计内容包括按照初步设计的要求并结合现状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设计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

2.3本项目 □要求 tt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t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4日8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ggjy.gxgg.gov.cn:9005/)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暂定合同价的建设安装工程费的15%。

工程款支付方式:

设计费:施工图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后支付至设计费的90%,剩余10%设计费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定后一次结清。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在安全、质量、进度、资料完善且施工图预算通过市财政评审后方可申请进度款(当月无进度的,不可申请),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等)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70% (经过市财评审核后方可支付);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贵港市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采用扣留质量保修金时适用),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备注: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多不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投标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1)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160*****206

(2)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

银行账号:****************834024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9、发布公告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1456号天河小区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马草江港宁小区A区28幢三楼

16号商铺

邮 编:537100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徐秋霞联系人:方严聆

电 话:0775—*******电 话: ****-*******

2020年9月4日

标签: 总承包 基础设施 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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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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