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财政局2020年第一期县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周宁县财政局2020年第一期县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年第一期县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放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周宁县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9月03日17:1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9月03日至2020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9月24日15:00 | ||
开标地点 |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周宁县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周宁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郑先生****-******* |
项目概况
2020年第一期县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ND-********02
项目名称:2020年第一期县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放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定存时间 (年) | 最低利率 (年)%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备注 |
1 | 1-1 | 2500万元定期存放 | 3 | 2.75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
2 | 2-1 | 2400万元定期存放 | 5 | 3 |
合同履行期限:包1:3年、包2: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不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不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的服务商在周宁具有分支机构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分支机构允许提供分支机构的材料):(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的缴交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投标截止前三年营业场所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8)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3日至2020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方式: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专户:
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321 ********2247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财政局
地址:宁德市周宁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方式:郑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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