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实验中学科技城校关于课桌椅等招标公告
苏州实验中学科技城校关于课桌椅等招标公告
2020-08-04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科技城校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课桌椅等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采购标的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采购内容:课桌椅等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 三、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清单:
五、采购要求: 1. 响应单位应根据采购清单进行报价,并不得缺项和漏项。响应单位未填单价或总价的货物项目,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 2. 响应报价应包括货物、辅材、人工、修复、安装、运输、仓储、保险、利润、税金、检测、验收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六、 交付要求: 1. 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使用。 2. 售后服务:响应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使用单位提出的售后要求。 3. 质保要求: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4.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 货物交货完毕,采购人有权指定相关检测部门对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进行检测,检测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如果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费用也由成交单位承担。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6. 成交单位在送货期间需对货物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确保货物能够安全使用,如因货物处理不当或在运输过程或在装卸过程中造成环境影响或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的,成交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质量、技术要求: 1.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所有报价货物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货物按采购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执行。 2. 质量保证:报价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采购货物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八、报价文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 4. 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偏离情况、交货期等说明; 5. 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交货期承诺等); 6. 《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7. 《询价响应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 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二)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 按上述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并须装订成册。 2. 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采购通知书编号。并在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 3. 本次询价采购只有一个采购单元,供应商须对该采购单元内的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 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 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九、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YX2020-Q-X-028号采购通知书以及供方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货物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SZYX2020-Q-X-028号采购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供方的响应报价文件及其它承诺等。 (三)价格与支付: 1. 价格:人民币,包括所有货物、辅材、人工、修复、安装、运输、仓储、保险、利润、税金、检测、验收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全部货物交付后,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 3. 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单据: 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四)质量验收标准: 1. 乙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2. 验收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采购通知中所列全部规格、颜色、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五)售后服务: 1. 见采购要求。 (六)违约责任: 1. 如乙方延期交付,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就延期交付支付违约金,具体按总价款每日0.04%支付,另外,若乙方延期交付超过二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 甲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额每日0.04%的标准计算。 (七)合同生效: 1. 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 2.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需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监管部门一份。 十、 询价保证金: 具体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收款单位: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1. 交纳保证金方法: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询价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无效响应处理。采用其他方式交纳无效。由代理机构现场开收据,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待成交结果确定后,成交供应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询价活动结束后,退还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 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成交供应商不按本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 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成交服务费: 1. 成交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交纳账户: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3738 开户银行:中行南园支行 十二、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8月10日13:00-13:30,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原鑫公司。 3. 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2020年8月10日13:30,在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原鑫公司。 4.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响应单位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响应单位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响应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十三、评审办法: 1. 成交原则:在采购预算内,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响应单位为本项目成交单位。若最低报价相同,则由采购人在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单位范围内自行选择成交单位。 十四、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竞争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五、联系和监督 1. 采购人: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科技城校 联系人:韩磊 联系电话:********606 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人:祝晓忠 联系电话:****-*********8008 3. 本项目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均以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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