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莲花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本招标项目莲花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莲花县人民政府莲府办字【2020】17号审批建设,招标人为莲花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和省级财政统筹资金及发行专项债券。项目经莲花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1)项目总投资
根据莲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约4800万元,总投资包括:工程监理费、工程验收费、勘测费、设计费等服务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费用等,本项目投资约4263.196万元。
(2)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莲花县良坊镇、荷塘乡、闪石乡、湖上乡、路口镇、高洲乡、三板桥乡、神泉乡、坊楼镇、琴亭镇、海潭垦殖场等11个乡镇(场)。
(3)项目建设内容:
以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网与生态保护、高效节水灌溉、农田输配电等工程为主要内容,着力提高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能力、综合生产能力、建后管护能力等方面,重点保障灌排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道路通行运输能力。
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勘察、施工图纸为准。
(4)招标范围
1、施工图勘察设计: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及莲花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旱地改造水田项目规划设计报告及土地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报告。
2、工程施工:施工图范围以内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网与生态保护、高效节水灌溉、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临时工程,项目审计及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工程修复工作。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和《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达到《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合格标准。
(7)建设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0天,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4月30日。
(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牵头方为施工方,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开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
投标人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同时满足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类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类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有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
联合体牵头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设计水利类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类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有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清晰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提供清晰二维码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证书、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测绘和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副本或提供清晰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3.2项目组织结构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勘测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但不含临时建造师)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关键岗位(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后均需押证上岗);
④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由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勘测设计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②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③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之月前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誉要求的资料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5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②外埠来赣单位(土地规划和测绘企业)应提供江西省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
③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及人员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备案,并通过审核(提供“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系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自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免缺漏重要信息。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参与各方的身体健康。开标期间,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各投标人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减少进出场人员数量,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派一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4)各投标人需对拟派参与开标的人员进行健康情况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招标人:莲花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1*****668
地 址: 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安成大道西150米
监督机构:莲花县监管办
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莲花县招标办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地 址: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迎宾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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