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2020-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QJT-2(三次招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宿城区2020-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QJT-2(三次招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宿城区2020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SQJT-2(三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宿城区2020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宿城区发改批【2020】2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批准,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为县道约77.21公里、乡道约92.27公里道路沿线安全设施完善,主要内容:标志牌、标线、波形梁护栏、爆闪灯、减速带、里程碑、百米桩、警示柱。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设2个施工标段,即:SQJT-2、SQJT-3;招标范围如下:
SQJT-2:
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志牌、标线、波形梁护栏、曝光灯、减速带、警示柱等。
路段包括:埠杜线5.04公里、埠祠线7.493公里、宿埠线5.407公里、埠凌线6.964公里、龙戚线1.138公里、龙龙线2.897公里、龙朱线1.277公里、龙双线8.628公里、罗郭6.761公里、罗长线1.76公里、罗武线3.383公里、罗古线1.385公里、陈埠线9.859公里,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本标段招标控制价*******.62元。
SQJT-3:
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志牌、标线、波形梁护栏、曝光灯、减速带、警示柱等。
路段包括:洋陈线11.154公里、中陈22.07公里、中城线8.861公里、洋曹线5.186公里、中傅线5.742公里、中熊线9.646公里、中范线7.256公里、徐淮路9.714公里、洋洋线4.864公里、张涧线10.192公里、南罗线5.409公里、洋埠线2.291公里、中蒋线5.102公里,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本标段招标控制价*******.06元
2.3工期:6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2.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实际完成量的2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完成量的5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定价的90%,工程交工验收满两年付清余款(无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安全防护工程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 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 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b.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系统截图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证明材料清单内,否则视为缺失。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截图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证明材料清单内,否则视为缺失。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无在岗项目书面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数量不少于 1 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7)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形式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为简化招标程序,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再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后实施。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8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可参加 2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终只能在 1 个标段上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某投标人在2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确定。已按上述规定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参与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招标代理: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众安大厦 | 地 址:宿迁市国泰广场 |
邮政编码:223800 | 邮政编码:223800 |
联 系 人:潘兴标、姚亮 | 联 系 人: 丁春艳 |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3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4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5本次投标预约(登记)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预约(登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保证金子账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登记),具体预约(登记)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登记)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经 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4)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5)预约(登记)结果以网上预约(登记)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登记)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6)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签字的加盖法人电子章即可。
(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0 年09月14日9:30。
2020 年09月0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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