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七局鹤壁市文化旅游风情街区项目D区公共楼梯栏杆、金属靠墙扶手、坡道栏杆等工程专业分包公开招标采购
中建七局鹤壁市文化旅游风情街区项目D区公共楼梯栏杆、金属靠墙扶手、坡道栏杆等工程专业分包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cec********924
一、工程名称:鹤壁市文化旅游风情街区项目D区由业主鹤壁豫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我单位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
二、该项目是由鹤壁豫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项目地址为位于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水大道与雁荡山路交叉口西北角。总建筑面积13.04万平方米,其中:
(1)黑木模板-钢背楞支撑模板体系高层主楼共计8栋,框剪结构,建筑面积9.98万m2, 框剪结构,地下1或2层,地上18层6栋、地上11层2栋,地上6层7栋;
(2)车库建筑面积 3.06万m2, 框架结构,筏板基础,地下1层,分人防区和非人防区。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本工程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公共楼梯栏杆、金属靠墙扶手、坡道栏杆等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含图纸会审、签证、变更、技术核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中涉及到的全部施工等)。
3、工程建设地点: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敬亭山路与淇水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4、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25日。
5、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5.1、本招标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中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
5.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河南省地方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3、质量验收等级:工程质量目标达到结构中州杯,争创中州杯工程,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栏杆专业分包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施工经历要求: 至少独立经营过1个以上类似项目 ;
4、投标人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5、现场施工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在施工中,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管理,招标人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6、近三年来无安全事故。
7、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严重不良记录;与股份公司各单位合作没有严重不良合作记录。
8、对已合作单位在其他在建项目近半年内出现配合、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或出现分公司/公司约谈现象),招标人根据情况有权进行资审淘汰。
(投标单位在招标单位已备案且有相关类似合作业绩的可免传资格预审文件)
五、投标申请单位需用本单位在云筑网https://jc.yzw.cn注册的账号登陆进去自行报名,并上传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附件),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上午10:00至2020年3月30日下午16:00。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20年3月31日在云筑网上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七、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
八、服务与监督
1、服务监督邮箱:704-clsbb@163.com
2、服务监督电话:***-*******
招 标 人: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南路与七里河北路
楷林10座15楼
项目部联系人:李 杰 133*****997
分公司联系人:辛 丹 181*****097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工程部
2020年3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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