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田镇南湖村山栏路-机耕路工程招标公告
埔田镇南湖村山栏路-机耕路工程招标公告
2020年09月04日
揭东区埔田镇定于2020年09月11日 10:00时于揭东区埔田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对埔田镇南湖村山栏路-机耕路工程 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名称 | 交易底价 | 建筑面积 | 承建期限 | 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
埔田镇南湖村山栏路-机耕路工程 | 258277.69元 | 1766平方米 | 一个月 | 2万元 | 南湖村 |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公益性建设。 | ||||||||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由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竞投资信要求:企业应在报名前(工作日)提交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由银行出具的人民币拾叁万元或以上的企业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给招标人(提供出具资信银行查询电话)。 | ||||||||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五、领取资料 | ||||||||
六、竞投资格确认: (一)竞投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金额:2万元; 账户名称: 揭阳市揭东区埔田镇南湖经济联合社; 开户银行: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埔田支行; 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 (二)确认竞投资格: 竞投人必须在2020年09 月 09日至 2020年09月 10日16:00 (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埔田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确认竞投资格。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 (5)竞投保证金收据; (6)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7)招标人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资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 ||||||||
七、实地查看 | ||||||||
八、提交书面申请时间为2020年09 月 09日至 2020年09月 10日16:00 时前。 | ||||||||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20年09月11日10:00 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揭东区埔田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 ||||||||
十、联系方式 | ||||||||
联系地址: | 埔田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林创潮(137*****388) | 联系电话: | ||||||
揭东区埔田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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