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中山分局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中山分局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警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的委托,为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警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DCZ********
2.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警用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
A包:台式电脑100套等;
B包:现场勘查箱14个等;
C包:高清执法取证仪1台等;
D包:信息采集系统1套等。
备注:
(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非进口产品,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招标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一期”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清单第十一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A包: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无线对讲机)生产厂家的授权书证明文件;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截止开标之日止注册时间不少于两年。
B包: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C包: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截止开标之日止注册时间不少于两年;
(3)省级以上单位颁发的经营警用器材的认可证。
D包: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证明文件;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截止开标之日止注册时间不少于两年。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报名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参加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6.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2年7月24日-2012年8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8.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2012年8月13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9.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8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
10、联系地点、人员: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
邮政编码:11602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奚旺
电子邮箱:xiwang608@163.com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93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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