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20-610113-50-03-048161文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白沙路1号。

2.2工程规模:根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提升第一批改造项目的批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现需对部分既有建筑外墙外立面进行节能改造。包括3#楼、51#楼、54#楼及北门外墙改造,3#楼、51#楼外窗改造,总建筑面积约:23200㎡,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2.3项目总投资总额: 约87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约870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项目标段名称及标段编号: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程;标段编号:E********55f870n7j7s001(SCZA2020-YS-1607/00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

4.2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三秦都市报》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0年08月26日00时00分开始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与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在网上投标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0年08月26日00时00分至2020年08月31日00时00分),于 2020年08月26日09时至2020年08月31日17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缴费,各申请人可以直接将标书费直接汇到我公司账号,缴费成功后将缴费凭证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5@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项目负责人与财务人员确认缴费信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确认文件缴费成功后申请人于2020年09月07日09时30分前在自行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8.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3我公司收款账号如下:

账号:********7795

开户行:中行西安南郊支行

户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行号:********4107

付款时需备注“1607+标书费”(如若非公户购买,请注明单位名称)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11、其他

1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1.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1.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白沙路1号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层

邮 编: 邮 编: 710075

联 系 人: 杨工联 系 人: 何阳 李飞 李婷婷

电 话: ***-********电 话: 029-********

传 真: ***-********传 真: 02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6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能效 既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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