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进行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进行招标公告

安阳市政府采购办公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办公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2)第282号(总第268号)

二、招标标的:

标段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基本技术要求

交验期

校验地点

A

笔记本电脑

357台

详见“基本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验

采购单位指定各县区

台式电脑

209台

笔记本电脑

8台

台式电脑

1台

B

数码相机

5部

数码相机

11部

数码相机

28部

数码相机

33部

数码相机

11部

数码相机

2部

数码相机

6部

摄像机

14部

摄像机

28部

摄像机

15部

摄像机

1部

投影仪

2部

投影仪

4部

投影仪

1部

LED投影仪

1台

投影仪

5部

相机闪光灯

4部

微距翻拍镜头

1部

摄像器材

2套

镜头

1个

F

非线性编辑系统

1套

图像处理设备

1套

无线微型耳机

4套

三、报名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五、报名、标书发售地点及方式: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窗口,现场发售。

六、投标企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经营范围。

七、注意事项: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下列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3、报名时所提供的企业资质及购买谈判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2日上午9:00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原路与紫薇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开标四厅

十、投标保证金标准:A标段: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B标段:人民币肆仟元整;C标段: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交至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1财务科)。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帐户内退回。

收款单位:安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077

开户银行:安阳银行红旗路支行

十一、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二、项目负责人:郭欣

联系电话:0372- ******* 报名电话: 0372-*******

网址:

http://www.ccgp-henan.gov.cn/anyang/

http://www.anyang.gov.cn/

http://www.ayggzy.cn/

十三、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四、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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