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已经由奎独开经建发[202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新疆济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代理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工作。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将公开招标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JHZB-2020-002
三、建设规模:
1、引水管网工程;
2、中水预处理工程(3万方/天);
3、200万方景观水库工程;
4、回用管网工程;
5、奎东特色产业园调蓄池(10万方/座),共两座。
注:工程建设规模、建设顺序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招标范围:
1、设计图纸范围内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签证、变更等内容。
2、对施工过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环境进行监理。
五、对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
4、监理员须具备监理培训证书。
5、业绩要求:
5.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有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城市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工程、水生态环境治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监理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5.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有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以上的城市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工程、水生态环境治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监理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6、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报送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报送册中报送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在进疆报送册中报送。
六、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10:30-19: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奎屯市沙湾街84号金山大厦1603室。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的投标单位,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到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提供本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须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须已在投标单位注册;
(6)须提供监理员的监理培训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报送登记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
4、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整,售后不退。
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9月11日上午 10时 00分至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上午 10 时 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7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公告媒介
9.1、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成交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上发布。
9.2、本工程招标采取公开简易招标程序,公告、开标7天内完成。
十、联系方式
凡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奎屯市喀什东路17号
联系人:张 明 联 系 电 话:189*****711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济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奎屯市沙湾街84号金山大厦1603室
联系人:周 雯 雯联 系 电 话:180*****204
邮 箱:********3@qq.com
十一、注意事项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须保证准确无误、真实有效,以确保及时收到有关本项目变动情况的通知。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提交投标。
3、因投标人和归纳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缺陷,可能导致的投标文件被拒绝接受或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等风险、后果以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知悉,项目存在诸如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导致的招标被取消、招标评审结果和谈判结果未获政府批准等潜在风险,如发生上述情况,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20年9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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