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和监测实验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环境监察执法和监测实验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潜江市环境监察执法和监测实验用房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潜江市环境监察执法和监测实验用房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潜江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总投资约90万元;建筑面积918平方米

项目建设地点:潜江市园林办事处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90天

招标范围:土建、水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本市区域内的施工企业(不含江汉油田地区),且须具备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至 2012 年 7 月 28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建造师)、网员证复印件,到湖北省潜江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大厅 (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凡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一律不得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

5.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的,市招标办将限制该投标人在潜江市的投标资格半年,时间自开标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同时在潜江招标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单独密封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不加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密封章及不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8 月 2 日上午 9 时分,地点为: 湖北省潜江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大厅内(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南附楼一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潜江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天时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

地 址:潜江市环保巷27号 地 址: 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

邮 编: 433100 邮 编: 433100

联 系 人: 邓 先 生 联 系 人: 买 志 超

电 话: 138*****851 电 话: ****-******* 138*****241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mail:********6@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2 年 7 月 2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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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天时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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