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对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20JFG523

3.项目概况:随着自然资源部成立以及“三定”方案的出台,国土空间规划逐渐拉开了帷幕,在这个时代大背景下,空间规划有了新的使命与职责。太原市陆续启动了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与地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

2019年1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明确五级三类四体系,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太原市结合实际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2019年5月,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多规合一”,做好过渡期内现有规划的衔接协同,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审查的要点,改进规划报批审查方式,做好近期相关工作。

2019年12月18日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中提出,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遵循“多规合一”的要求,抓紧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期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

2020年3月太原市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初步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是一项新的规划,向上承接国家、山西省的职责与使命,向下指导县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详细规划的编制。开展这项编制工作迫在眉睫。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

招标内容: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一)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包含《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内容和支撑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专题研究成果。

1、对项目的总体认知

国土空间规划是一项新的规划,他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编制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义重大。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应起到上下协接作用,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编制单位要熟悉国家关于空间规划的发展历程、国务院及资源部的相关政策、规范以及试行的新标准、新指南,并能依据更新的时间及时更新学习并纳入编制内容。

2、对太原已编规划的熟悉情况

结合已经编制的《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山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太原都市圈规划(2011-2030)》等上位规划,以及太原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分析对太原市发展的指导意义及相互制约。

由于国土空间规划是涉及全市所有部门的顶层设计,决定太原市未来发展的里程碑,编制单位要求对太原市各部门现行规划有一定了解,并熟悉各规划的实际情况。

3、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

通过对太原市各类要素的梳理,充分认识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现状特征、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挑战,立足市情,把握新时代新要求,科学研判发展趋势,精准制定太原市规划目标与战略、优化开发与保护格局、强化底线约束和管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矿等重要资源要素的保护与利用,完善中心城区的功能与布局,构建现代化的综合交通体系、提升城乡安全与市政基础设施保障、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与城乡风貌塑造、推动绿色产业与全域旅游发展、推进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环境修复,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4、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依据《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编制技术思路与方法,按照“管什么批什么”的原则,确定编制工作的具体内容,对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应对策略。按照目前《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摸清家底、研判现状

分析自然地理本底:研究太原市气候和地形地貌条件、水土等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容量等空间本底特征,分析自然地理格局、人口分布与区域经济布局的空间匹配关系,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提出国土空间优化导向。

评估现状问题和风险:结合太原市自然地理本底特征和“双评价”结果,开展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类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实施评估;基于区域发展和城镇化趋势、人口与社会需求变化、科技进步、气候变化等因素,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所面临的风险评估。

统一底图底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的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试行)等部相关规定,将“三调”工作分类转换为规划分类,反映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形成工作底数。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工作底图。

根据需要开展补充调查,结合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收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产业、人口社会、历史文化、基础设施、城乡发展、灾害风险、水土污染等相关资料,以及相关规划成果、土地利用审批、永久基本农田等数据,加强基础数据分析。

(2)战略引领、整体谋划

强化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促进国土空间发展更加绿色安全、健康宜居、开放协调、富有活力并各具特色。

a)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上位规划部署,结合太原市发展阶段和特点,确定城市性质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并针对存在问题、风险挑战和未来趋势,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b)落实上位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量化指标。

附表1:规划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

规划基期年

规划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生态红线保护面积

附表2:规划指标体系表


编号

指标项

指标属性

指标层级

一、底线管控

1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约束性

市域

2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约束性

市域

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约束性

市域

4

耕地保有量(公顷)

约束性

市域

5

建设用地总规模(公顷)

约束性

市域

6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约束性

市域

7

林地保有量(公顷)

约束性

市域

8

基本草原面积(公顷)

约束性

市域

9

湿地面积(公顷)

约束性

市域

10

自然岸线保有率(%)

约束性

市域

11

新增生态修复面积

预期性

市域

12

地下水水位(米)

建议性

市域

13

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建议性

市域

14

生物多样性指数(本地指示性物种种类不降低)

建议性

市域

二、结构效率

15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

预期性

市域

16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预期性

市域

17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约束性

市域

18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预期性

中心城区

19

道路网密度(千米/公顷)

约束性

中心城区

20

公交站点(含轨道交通)300米半径服务覆盖率

建议性

中心城区

21

1小时都市圈人口通勤覆盖率

建议性

市域

22

每万元GDP水耗(立方米)

预期性

市域

23

每万元GDP地耗(平方米)

预期性

市域

三、生活品质

24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

约束性

中心城区

25

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

预期性

中心城区

26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预期性

市域

27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

预期性

市域

28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预期性

市域

29

医疗卫生机构千人床位数(张)

预期性

市域

30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预期性

中心城区

31

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例(%)

预期性

中心城区

32

平均通勤时间/平均通勤距离(分钟/公里)

建议性

中心城区

33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预期性

市域

34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预期性

市域

注:各地可因地制宜增加相应指标。

(3)区域协同、优化格局

落实国家和省的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形成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a)完善区域协调格局:重点解决资源和能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产业空间和邻避设施布局等区域协同问题。城镇密集地区的城市要提出跨行政区域的都市圈、城镇圈协调发展的规划内容,促进多中心、多层次、多节点、组团式、网络化发展。其他地区在培育区域中心城市的同时,要注重发挥县城等城镇的节点作用,形成多节点、网络化的协同发展格局。

b)优先确定保护空间:明确自然保护地等生态重要和生态敏感地区,构建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和开敞空间网络体系,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c)保障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业(畜牧业)生产空间布局,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牧草地,明确具备整治潜力的区域,以及生态退耕、耕地补充的区域。提高就近粮食保障能力和蔬菜自给率,研究布局都市农业。

d)融合城乡发展空间:明确城镇体系的规模等级和空间结构,提出村庄布局优化的原则和要求。围绕乡村振兴,鼓励一二三产融合,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改善可达性,构建不同层次和类型、功能复合的城乡生活圈。

e)彰显地方特色空间:发掘太原市自然和人文资源,系统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存,展现城乡各具特色的空间品质。划定自然和人文资源的整体保护区域。

f)协同地上地下空间:提出地下空间和重要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的重点区域,处理好地上与地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的关系。提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目标、规模、重点区域、分层分区和协调连通的管控要求。

g)明确战略预留区,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

(4)生态优先,资源整合

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安全要求,明确重要资源利用上限,划定各类控制线,作为开发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

a)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等划定要求,统筹优化“三条控制线”。可结合太原市地方实际,提出历史文化、矿产资源等其他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底线要求。

b)制定水资源供需平衡方案,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大雨水和中水的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

c)制定能源供需平衡方案,落实碳排放减量任务,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推动风、光、水、地热等太原市清洁能源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鼓励分布式、网络化能源布局,建设低碳城市。

d)明确河湖水系、湿地和水源涵养地的保护范围,确定河湖自然岸线的保护措施。明确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基本草原等为主体的林地、草地保护区域。

(5)中心城区,功能布局

依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注重城乡融合、产城融合,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改善空间连通性和可达性,促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

a)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划分规划分区(参考附表B)。其中,中心城区应细化至二级规划分区。

附表B规划分区建议


一级规划分区

二级规划分区

含义

生态保护区

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包括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划定的区域

生态控制区

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地和海洋自然区域

农田保护区

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

城镇发展区

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

城镇集中建设区

居住生活区

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综合服务区

以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以及综合商业等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商业商务区

以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就业岗位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工矿物流区

以工业、矿产开发、仓储物流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绿地休闲区

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放空间、防护绿地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交通枢纽区

以机场、港口、铁路客货运站等大型交通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战略预留区

在城镇集中建设区中,为城镇重大战略性功能控制的留白区域

城镇弹性发展区

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区域。

特别用途区

为完善城镇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保持城镇开发边界的完整性,根据规划管理需划入开发边界内的重点地区,主要包括与城镇关联密切的生态涵养、休闲游憩、防护隔离、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区域。

乡村发展区

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

村庄建设区

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

一般农业区

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

林业发展区

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

牧业发展区

以草原畜牧业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

海洋发展区

允许集中开展开发利用活动的海域,以及允许适度开展开发利用活动的无居民海岛

渔业用海区

以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养殖和捕捞生产等渔业利用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

交通运输用海区

以港口建设、路桥建设、航运等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

工矿通信用海区

以临海工业利用、矿产能源开发和海底工程建设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

游憩用海区

以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

特殊用海区

以污水达标排放、倾倒、军事等特殊利用为主要功能导向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

海洋预留区

规划期内为重大项目用海用岛预留的控制性后备发展区域

b)落实上位规划指标,以盘活存量为重点明确用途结构优化方向,确定全域主要用地的规模和比例,制定市域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见附录表D.2)。提出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措施。

表D.2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用地用海类型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

村庄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渔业用海

工矿用海

交通运输用海

游憩用海

特殊用海

湿地

陆地水域

其他土地

其他海域

总计

注:1.城乡建设用地中的城镇、村庄是指城镇村庄范围的用地,规划基期年数据采用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中的城市、建制镇、村庄用地数据。

2.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3.其他建设用地是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外的建设用地,主要包括特殊用地、矿业用地等。

c)确定中心城区各类建设用地总量和结构,制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表(见附录表D.3)。提出不同规划分区的用地结构优化导向,鼓励土地混合使用。

表D.3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表


序号

一级分类

比例(%)

面积(公顷)

1

居住用地

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

商业服务业用地

4

工业用地

5

仓储用地

6

交通运输用地

7

公用设施用地

8

绿地与广场用地

9

特殊用地

10

矿业用地

11

留白用地

合计

d)促进人、城、产、交通一体化发展,融合产业园区与城市服务功能的关系,优化和保障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产业空间,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基础上引导发展功能复合的产业社区。

e)提高空间连通性和可达性,明确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目标与分区策略,确定市域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完善物流运输系统布局,增强区域、市域、城乡之间的交通网络服务能力。

f)坚持公交引导城市发展,提出与城市功能布局相融合的公共交通体系与设施布局。优化公交枢纽和站点(含轨交)布局与集约用地要求,提高站点覆盖率,鼓励站点周边地区土地混合使用,引导形成综合服务节点。

(6)公共服务,均衡分布

结合不同尺度的城乡生活圈,优化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完善开敞空间和慢行网络,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a)基于常住人口的总量和结构,考虑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和特征,提出分区分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布局和标准,提升服务功能和便利性。确定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量和结构比例。

b)优化居住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职住关系,引导政策性住房优先布局在交通和就业便利地区,避免形成单一功能的大型居住区。确定中心城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严控高层高密度住宅。

c)完善社区生活圈。针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趋势和社区功能复合化需求,重点提出医疗、康养、教育、文体、社区商业等服务设施和公共开敞空间的配置标准和布局要求,建设全年龄友好健康城市,以社区生活圈为单元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d)按照“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优化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提高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和人均道路用地面积。

e)倡导步行优先,构建系统安全的慢行系统,结合街道和蓝绿网络,构建连通城市和城郊的绿道系统,提出城市中心地区覆盖地上地下、室内户外的慢行系统规划要求,建设可步行城市。

f)结合市域生态网络,完善蓝绿开敞空间系统,减少城镇建设中的地面硬化,为市民创造更多安全、可达接触大自然的机会。确定结构性绿地、市级公园等重要绿地控制范围(绿线),以及重要水体控制范围(蓝线),并提出控制要求。

g)在中心城区提出通风廊道、隔离绿地和城乡绿道系统等布局和控制要求。确定中心城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的总量、人均用地面积和覆盖率指标,提出包括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在内的各类绿地均衡布局的要求。

(7)文化传承、风貌管控

加强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运用城市设计方法,优化空间形态,突显太原市特色优势。

a)挖掘太原市历史文化资源,梳理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和整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历史性城市景观,针对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区域和走廊,明确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要求。

b)提出全域山水格局的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原则,对滨水地区、山麓地区、河口、海岸等城市特色景观地区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

c)明确空间形态重点管控地区,提出城市开发强度分区和容积率、密度等控制指标,以及高度、风貌、天际线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明确有景观价值的制高点、山水轴线、视线通廊等,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

d)对乡村地区分类分区提出特色保护、风貌塑造和高度控制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发挥田野的生态、景观和间隔等功能,营造田园风光、体现地域特色。

(8)安全韧性,基础设施

统筹存量和增量、地上和地下、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系统布局,构建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韧性城市。

a)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结合空间格局优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形成各类基础设施一体化、网络化、绿色化、智能化布局。提出市域重要交通廊道和高压输电干线、天然气高压干线等能源通道空间布局,以及市域重大水利工程布局安排。提出中心城区交通、能源、水务、信息、物流、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的规模和网络化布局要求,明确廊道控制要求,鼓励提出综合管廊布局方案。

b)确定主要灾害类型的防灾减灾目标和设防标准。明确防洪(潮)、抗震、消防、人防、防疫等各类重大防灾设施标准、布局要求与防灾减灾措施。针对气候变化影响,适度高标准规划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适度提高生命线工程的冗余度,结合太原市自然地理特征,修复自然生态系统,优化防洪排涝通道和走廊,因地制宜推进建设海绵城市。沿海城市应强化因气候变化造成海平面上升的灾害应对措施。

c)以社区生活圈为基础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结合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提出网络化、分布式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和应急设施的布局要求。

d)预留一定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

e)确定重要交通、能源、市政、防灾等基础设施用地控制范围(黄线),提出控制要求,避免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的冲突。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发展空间。

(9)整治修复、城市更新

针对空间治理问题,分类开展整治、修复与更新,有序盘活存量,提高国土空间的品质和价值。

a)生态修复应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陆海统筹的原则,针对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水土污染、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问题区域,明确生态系统修复的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维护生态系统,改善生态功能。

b)土地整治应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村庄布局规划要求,推进乡村地区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综合整治,针对土壤退化等问题,提出农用地综合整治、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等综合整治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美丽乡村。

c)城市更新应根据城市发展阶段与目标、用地潜力和空间布局特点,明确实施城市有机更新重点区域,结合城乡生活圈构建,系统深化城市更新空间单元,优化功能结构,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保障公共利益。

(10)规划传导,实施保障

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提出对下位和专项规划的指引,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制定近期行动计划,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以“一张图”为支撑完善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a)区县指引

对市辖区县提出规划指引,落实市级总规确定的规划目标、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城镇定位、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制定市辖区县的约束性指标分解方案,下达各县(区)的调控指标,确保约束性指标的落实。

太原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市级总规基础上,以行政区或规划分区为单元,加强对详细规划的指引和传导。涉及中心城区范围的区县总规,应落实市级总规对中心城区的国土空间安排。

b)专项指引

明确专项规划编制清单。相关专项规划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下编制,落实相关约束性指标,不得违背市级总规的强制性内容。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c)近期行动计划

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对规划近期做出统筹安排,制定行动计划,编制城市更新、整治修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项目清单,提出资金保障方案与实施支撑政策。

d)政策机制

落实和细化主体功能区等政策,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财政、投资、产业、环境、生态、人口、土地等规划实施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促进国土空间的优化和空间资源的资产价值实现。太原市可依法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和技术标准。

5、专题研究

依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的要求,为支撑《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编制开展10个专题研究,其中《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三个专题是必做专题。其他专题要求结合太原市自然地理、经济状况、各类已编规划及各类重大问题研究等实际情况开展专题研究。

(1)《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主要内容

a)构建评估指标体系

各市县在以评估基本指标为核心的基础上,可另行增设与时空紧密关联,体现质量、效率和结构的指标,按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维度,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指标体系,开展评估。评估推荐指标是根据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重构性要求,遴选出的具有代表性的指标,供太原市选用。其中,所列指标为国务院审批城市较其他市县评估增加的基本指标。

b)分析评价

评估采用空间分析、差异对比、趋势研判等方法开展分析。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启动,逐步将评估指标体系纳入信息系统动态开展评估预警,通过评估工作和信息系统的同步提升,着力构建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的智慧规划监测评估预警体系。

c)编制评估报告

报告成果包括文本、表格和图件。文本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篇幅控制在10000字以内,从总体结论、指标分析、对策建议三个方面,反映太原市规划实施情况。太原市可以结合地方实际,增加有关评估内容。表格以太原市构建的指标体系为基础,尽可能反映近年来指标基础数据情况。图件主要包括能突出反映底线控制、资源高效利用、设施协调布局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专题分析图。图面力求完整、明确、清晰、美观。

(2)《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的内容

a)评价目标

分析区域资源环境禀赋条件,研判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和风险,识别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和生态极敏感空间,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为完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格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技术支撑,倒逼形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b)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开展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生态敏感性评价,集成得到生态保护重要性,划分为极重要、重要、一般三个等级。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防护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越重要,或水土流失、石漠化、土地沙化、海岸侵蚀等生态敏感性越高,且生态系统完整性越好、生态廊道的连通性越好,生态保护重要性等级越高。

省级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要衔接相应的全国结果。市县层面,直接使用省级结果,并根据更高精度数据和地方实际进行边界校核和局部修正。

c)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

开展农业生产的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环境、生态、灾害等单项评价,集成得到农业生产适宜性,划分为适宜、一般适宜、不适宜三个等级。

地势越平坦,水资源丰度越高,光热越充足,土壤环境容量越高,气象灾害风险越低,且地块规模和连片程度越高,农业生产适宜性等级越高。

d)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

开展城镇建设功能指向的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环境、灾害、区位等单项评价,集成得到城镇建设适宜性,划分为适宜、一般适宜、不适宜三个等级。

地势越低平,水资源越丰富,水气环境容量越高,人居环境条件越好,自然灾害风险越低,且地块规模和集中程度越高,地理及交通区位条件越好,城镇建设适宜性等级越高。

e)承载规模评价

基于现有经济技术水平和生产生活方式,以土地资源、水资源为约束,缺水地区重点考虑水平衡,分别评价各评价单元可承载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规模。有条件地区可结合环境质量目标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等因素,补充评价环境容量约束下可承载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规模。按照短板原理,取各约束条件下的最小值作为可承载的最大规模。对照国内外先进水平,在技术进步、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情况下,评价相应的可承载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规模。

c)综合分析

综合分析资源环境禀赋条件,总结资源环境比较优势和限制因素。将生态保护重要性、农业生产及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结果与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对比,识别三类空间存在的冲突。

依据评价结果,综合分析资源环境开发利用现状的规模、结构、布局、质量、效率、效益及动态变化趋势,识别因生产生活利用方式不合理、资源过度开发和粗放利用引起的水平衡破坏、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下降、湿地退化、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等资源环境问题,预判未来变化趋势和存在风险。

结合可承载农业生产的最大规模,分析可开发为耕地的潜力规模和空间布局,以及现状耕地质量的提升潜力;综合城镇发展阶段、定位、性质、发展目标和相关管理要求,结合可承载城镇建设的最大规模,分析可用于城镇建设的潜力规模和空间布局,以及现状城镇空间优化利用方向。

(3)《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内容

a)城镇集中建设区划定

结合城镇发展定位和空间格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将规划集中连片、规模较大、形态规整的地域确定为城镇集中建设区。现状建成区,规划集中连片的城镇建设区和城中村、城边村,依法合规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国家、省、市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等应划入城镇集中建设区。

市级总规在市辖区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入城镇集中建设区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一般不少于市辖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80%。县级总规按照市级总规提出的区县指引要求划定县(区)域的全部城镇开发边界后,以县(区)为统计单元,划入城镇集中建设区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一般应不少于县(区)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90%。

b)城镇弹性发展区划定

在与城镇集中建设区充分衔接、关联的基础上,合理划定城镇弹性发展区,做到规模适度、设施支撑可行。城镇弹性发展区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15%,其中300万人至500万人城市的城镇弹性发展区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的8%,特大城市、超大城市或收缩城镇及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显著超标的城镇,应在8%基础上进一步收紧弹性发展区所占比例。

c)特别用途区划定

根据地方实际,特别用途区应包括对城镇功能和空间格局有重要影响、与城镇空间联系密切的山体、河湖水系、生态湿地、风景游憩空间、防护隔离空间、农业景观、古迹遗址等地域空间。同时,对于影响城市长远发展,在规划期内不进行规划建设、也不改变现状的空间,可以以林地、草地或湿地等形态,作为留白空间,一并划入特别用途区予以严格管控。特别用途区应做好与城镇集中建设区的蓝绿空间衔接,形成完整的城镇生态网络体系。对于开发边界围合面积超过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1.5倍的,对其合理性及必要性应当予以特殊说明。

(4)自然保护、国土绿化、森林开发保护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自然生态要素的现状梳理及要素的整合优化。自然生态要素的现状梳理主要结合基础资料识别山体、水系湿地、林草、田、各类自然保护地等各类要素的范围,分类梳理各类自然生态资源要素及自然保护地的现状分布及总量,把握总体结构特征及现状存在问题,明确规划导向及目标策略。生态要素的整合优化则统筹协调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布局配置,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方向;保持山体自然地形地貌特征,作为生态网络的基本骨架,结合自然地形划定山体本体范围及保护范围,提出管控措施;优化水系湿地格局,落实河湖蓝线和湿地保护线;根据生态区位、生态脆弱性等研究生态公益林地保护等级和措施,优化林地布局,严格划定生态公益林等基本林地集中保护区;对草地等其他各类生态要素实施统一保护和监管,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数量;梳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现状分布和交叉矛盾,为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整合提供思路;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现状情况进行梳理评价,拟定耕地占补平衡及基本农田保护的实施措施,提出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布局的思路。

(5)中心城区与组团间干道网布局研究

分析现状中心城区的路网,并重点梳理现状组团间道路的数量、类型;

对本项目有重要影响的规划进行分析和解读;

对其它城市(包括成都市、西安市、济南市案例)组团间通道的数量和类型进行分析,总结太原市可借鉴的内容;

预测组团间出行需求和交通量;

分析研究其它城市的组团间通道类型,结合太原市的城市形态提出组团间通道布局策略;

提出中心城区组团间城市干道网衔接方案,包括太原主城区与阳曲组团、清徐组团、泥屯组团、综改区组团,泥屯组团与阳曲组团间、清徐组团与综改区组团间,北部区域组团内的干道数量、类型、布局方案;

对布局方案进行评价。

(6)矿产资源分布及开发保护空间利用研究

依据区域地质及矿产分布情况,结合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划定矿产开发利用的重点区域。

根据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确定现有矿产资源的开发保护利用空间。

根据矿产赋存情况及已有矿山分布情况,确定矿产资源预期空间,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以及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利用空间。

(7)水资源合理利用及配置+河湖体系格局

本次研究主要在太原市现状供用水量及供需结构的基础上,研究规划水平年在水资源约束下太原市国民经济可承载规模;研究未来城市发展目标需求下水资源需求,为太原市产业结构调整及空间布局提供依据,并对水资源量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配置,以不同水源、不同水质且有限的总量保障区域经济稳定发展,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保障措施,实现基础、基本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8)规划体系与运行保障体系传导

1)研究构建太原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

①构建太原市分级分类的国土空间规划

按照“全域统一、上下衔接、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太原市实际情况,完善太原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包括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三类,其中总体规划包括太原市级、区县(市)级和乡镇级,相关专项规划分为重点区域专题研究和重点部门专项规划。

②构建层次清晰的总体规划编制体系

太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明确本市发展战略、目标和各项指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引导城镇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完善要素配置和支撑体系。

区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并深化行政区内规划分区、功能布局和用途管制规则等。

2)研究国土空间规划空间传导机制

对市、区、县国土空间规划提出战略引导、刚性管控、系统指引三方面的规划传导内容。

战略引导主要包括发展定位、发展策略、空间结构体系传导及规划分区传导等内容。

刚性管控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层面传导内容。

系统指引主要包括综合交通、市政基础、历史文化保护、城乡住房、公共服务等内容传导要求。

3)研究国土空间规划部门传导机制

根据事权划分将各类专项规划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并对各类专项规划提出重点编制内容。明确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流程。

4)研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传导机制

①建立以单元为抓手的规划传导机制

从实施角度出发,适度结合行政边界,方便落实管理主体,划定管控单元,并结合单元自身特征进行分类,形成土地用途布局和标准化的要素配置分区的清单。

②公共服务配套及基础设施管控体系

以控规单元作为公服和基础设施配套向下传递的平台,市级规划层面,对公服、基础设施等内容完善体系标准,区(县、市)规划中具体落实,做到刚弹结合。

③近期实施目标及重点项目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分期实施要求,衔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分期实施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

对市域、市辖区、中心城区的近期重大实施项目的布局和时序做出统筹安排,明确近期需要开展的国土开发、保护、整治项目及用地安排,建立近期项目库。

(9)太原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研究

结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价和风险识别,综合考虑经济技术条件,分析国土综合整治潜力,明确市县国土整治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类型和规模,划定国土整治的重点区域。提出高标准农田、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重点工程和措施要求;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规模和布局;结合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可挖潜能力,提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闲置用地处置等重点工程和实施机制;提出地质灾害、水土污染等防治的主要目标、重点区域、重点工程与措施。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理念,针对市县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品质和生态环境等主要问题,对矿山、水体湿地、林地等分类提出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内容及修复措施,以及生态修复的重点工程项目及其规模、范围、重点内容和实施时序。

(10)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研究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是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核心制度,是推进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本专题在系统梳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现状的基础上,剖析现行用途管制制度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改革要求,全面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重点回答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厘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内涵和外延,提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构建方向、管制目标,以及分级分类国土空间准入条件、用途管制规则等,为构建我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体系提供基础研究支撑。

(二)成果要求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突出强调性内容,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

2、规划图件

规划图则依据编制指南必备图包括现状图和规划图。

(1)现状图

a)应提交的现状图件:市域主体功能分区图;市域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市域自然保护地分布图;市域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图;市域地质灾害分布图;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图。

b)其他现状图件:反映自然地理、生态环境、能源矿产、区域发展、经济社会、人口产业、城镇化、乡村发展、灾害风险等方面现状与分析评价的必要图件。

(2)规划图

a)应提交的规划图件: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市域农业空间规划图;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市域城乡生活圈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市域基础设施规划图;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市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市域矿产资源规划图;中心城区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城镇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中心城区控制线规划图(四线);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规划图;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减灾、地下空间规划图。

b)其他规划图件:职住平衡、住房保障、社区生活圈、慢行系统、城乡绿道、通风廊道、景观风貌等规划图件。

根据需要,可将若干张图件合并表达,也可以分为多张图件表达。

3、规划数据库

规划数据库上报审批成果要求详见《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讨论稿)参照执行,最终成果按国家正式发布的标准。

4、规划说明及相关专题报告

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说明和阐述,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分析过程和分析结论,是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专题报告就是对重大问题的研究成果。

6.服务时间:/服务期限: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1个月内完成初步方案,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成果。

服务地点: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9月5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11日下午17:00

(2)获取方式: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10.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11.投标样品提交

12.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9月27日上午09:30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方式: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后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网上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27日上午09:00—09:30

(4)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厅

13.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前须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14.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免费注册。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联系人:九鼎客服联系电话:400-8341-789

15.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邮编:030009

联系人:时振海联系电话:186*****010

16.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C区

邮编:030021

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

韩倩倩联系电话:****-*******

17.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xzspglj.taiyuan.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8.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9月04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体规划 国土 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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