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东西校区防水工程磋商公告(二次)

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东西校区防水工程磋商公告(二次)

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东西校区防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托,就其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东西校区防水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东西校区防水工程

项目编号:SYJCCG2020-04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东西校区防水工程

2.项目地点: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工 期: 40日历天

4.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00%合格;

5.预算金额:29万元;

6.最高限价:28.048811万元;

7.本项目分: 1 个标段,拟选 1名成交供应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2.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6.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03月~2020年0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09月04日—2020年09月11日(法定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 18楼);

3.磋商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购买磋商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09月17日上午09:00始;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开标)时间:2020年09月17日上午09:30;(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4. 响应文件接收人:蒋工、张工

六、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20年09月17日上午09:30;

2.评审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3.成交供应商确定时间:2020年09月17日评审结束后

4.成交供应商确定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2.本次招标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如为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4)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磋商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 伍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达如下指定的账户:

开户名: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账号:****************21278

注:此账户为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非磋商保证金的费用请勿汇入。

5.其他事项

(1)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2)开标当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述扫码、测温及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无锡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人员承诺书》。

(3)投标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光路305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李工

联系电话:180*****799187*****967

传 真:****-********电子邮箱:********6@qq.com

联系地址: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水 校区 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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