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东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湘发改农[2012]7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省市县配套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项目招标。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吴集镇、大浦镇、甘溪镇、大桥镇、蓬源镇等5个乡镇。
2.3建设规模及投资额: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供水范围 | 投资额(万元) | 备注 |
1 | 项目一 | 大浦水厂改扩建工程 | 水厂扩建水处理构筑物一组及管网延伸,铺设¢250以上输水主干管16.4KM,铺设¢50以上输水干支管9.5KM,铺设配水管网进户。 | 大华社区、大明村、新庄村、油草塘村、长塘村、民主村、铺司桥村、曾家评村、浅塘村、石桥村、新民村、兴霞居委会、堰霞村、宋桥村、大浦中学、大浦完小、霞流中学、霞流中心学校等。 | 774.52 | |
2 | 项目二 | 吴集乡供水工程 | 新建供水规模1000m3/d水厂,铺设¢75以上引水管1.2KM,¢200以上输水主管2.5KM,¢50以上输水干支管8.6KM,铺设配水管网进户。 | 红星居委、解放居委、吴集村、阳家坡村、五里坪村、锁狮桥村、龙江村、龙门泉村、大势塘村、坪石村、高坪村、朱家桥村、金盆村、吴集中心学校、吴集完小等。 | 342.75 | |
3 | 大桥镇供水工程 | 新建供水规模600m3/d水厂,铺设¢110以上引水管0.6KM,¢50以上输水干支管5.9KM,铺设配水管网进户。 | 大桥居委、西元村、岭林村、湖套村、复兴村、黄双村、礼厚村、栗林村、大桥中学、大桥完小等。 | 185.32 | ||
4 | 项目三 | 蓬源镇供水工程 | 管网延伸1处,铺设¢200的输水主管2.3KM,¢50以上输水干支管11.8KM,铺设配水管网进户。 | 蓬源镇汀塘村、翠家村、双林村、泉湖村、广塘村、下屋村、云集村、云集学校、荣桓镇横板村、鹤岭村等。 | 83.19 | |
5 | 甘溪镇供水工程 | 新建供水规模700m3/d水厂,铺设¢110以上引水管0.9KM,¢50以上输水干支管4.8KM,铺设配水管网进户。 | 新街居委、甘溪村、前进村、明桥村、甘溪中学、前进完小等。 | 199.60 |
2.4招标范围:新建或改扩建水厂、铺设供水管网等(不含管材管件,管材管件另行招标),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8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12月26日。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且是通过了湖南省水利厅审查已入选《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并无在建项目。
3.4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5近五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2007年7月后)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申请人须以转账方式(转账单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从投标申请人企业总部的基本账户转帐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内,采用现金交纳的无效,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5.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6)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
(7)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
(8)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及其证明材料(包括:完工、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传真号码);
(9)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最近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提供信息查询资料;
(10)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原件,联系人旷先生,联系电话****-*******);
(11)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及收据和投标申请人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12)公告之日起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和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函”原件。
5.2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时,应将以上所有资料备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招标人(代理人)留存;如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建造师)持上述资料于2012年7月25日至29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人与其证照和资料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均不予受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在投标时更换。
5.4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过日不予发售。
5.5投标申请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取消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评标办法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湘水办【2011】36号文件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在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之后,现场踏勘,由业主统一组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招网(http://www.bidcenter.com.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水利网(http://www.hyslj.gov.cn)上发布。
9.其它事项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澄清、通知等文件均将在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ycjszx.com)予以公布,敬请关注。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部
联 系 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二楼
联 系 人:华先生、肖先生
电 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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