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化工部分)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包三)(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化工部分)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包三)(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海南炼化乙烯项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包三)所需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 包三)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A/B-4803-11003-B1 2.项目内容:(重招)海南炼化乙烯项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包三)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成套塔内件 | 1.00 | 套 | 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 | ||||||||
2 | 成套塔内件 | 1.00 | 套 | 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 | ||||||||
3 | 成套塔内件 | 1.00 | 套 | 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 | ||||||||
4 | 成套塔内件 | 1.00 | 套 | 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 | ||||||||
5 | 成套塔内件 | 1.00 | 套 | 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 | ||||||||
6 | 成套塔内件 | 1.00 | 套 | 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 | ||||||||
7 | 成套塔内件 | 1.00 | 套 | 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 | ||||||||
8 | 成套塔内件 | 1.00 | 套 | 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 | ||||||||
9 | 成套塔内件 | 1.00 | 套 | 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 | ||||||||
10 | 成套塔内件 | 1.00 | 套 | 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 | ||||||||
11 | 成套塔内件 | 1.00 | 套 | 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 | ||||||||
12 | 成套塔内件 | 1.00 | 套 | 包-B1-乙二醇装置塔内件(包二) | ||||||||
包号 | 招标企业 | 第1名份额 | ||||||||||
B1 |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 100%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9月30日、将物资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和施工现场;具体交货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现场施工安装情况提前4个月通知。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有生产制造塔内件的能力及基地。 2.具有独立进行塔内件设计核算能力,核心设备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即塔内件专利技术、塔盘填料和分布器专利技术,可独立完成塔内件冷模试验。并提供证明文件。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偏离表,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偏离了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被否决。 4.须承诺中标后按照海南炼化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要求提交最终版资料,供应商提供承诺书。供应商报价文件中应包含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费用,供应商须承诺,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费用为免费提供。 5.在石油化工行业近 10 年内有不成功应用业绩,造成装置不能正常生产运行。 6.本项目只接受招标物资的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2016年-2018年)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应具有国家有关权利部门发放的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使用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9.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或等同)、在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等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10.必须是本项目壳牌工艺专利商认可的塔内件厂家。 11.不允许塔内件专利商将同一塔内件专利授权两家及以上供货方参加本次投标,如超过两家(含两家)用同一技术,则均视为无效废标。 12.五年内(2015年至今)投标人在国内具有不少于3套新建的壳牌工艺技术的40万吨/年及以上EG装置的塔内件业绩,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技术附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9月4日12:00时至2020年9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海口市海南大厦43层华南招标中心。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4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4日09:00时。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南大厦43层华南招标中心。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9月24日09:00时前与陈振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李伟伟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如有疑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 一、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二、咨询方式:1、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平台操作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86。 2、如招标文件上的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三、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报名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开标后可自行下载打印。2、投标保证金线上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要混淆)。金额严格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如以其他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中心的同意。3、如本项目招标取消或者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免费报名下载新标书。 四、投标文件制作:请投标人按照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下方操作流程制作标书。 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后,需确认投标文件可正常打开并模拟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成功或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退回保证金。 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标书,商务唱标阶段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唱标。 七、其他注意事项:1、本次招标所有的附件(包括开标前发布的变更澄清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需自行完成解密,原则上开标现场不提供电脑解密。3、投标单位报名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开标前3天发书面声明至招标中心联系人邮箱。4、关于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的问题咨询,如少于开标前5日提出,不保证给予澄清答复。5、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八、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以平台发布相应信息为准。 九、最高限价:无。 十、鉴于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到现场投标,只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评标结果将在“开标大厅”界面公布。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22.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陈振辉 | |||||||||||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wzchenzh@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李伟伟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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