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电动保洁车辆及垃圾果皮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电动保洁车辆及垃圾果皮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电动保洁车辆及垃圾果皮箱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月 17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602-202009-075-0012
项目名称: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电动保洁车辆及垃圾果皮箱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8,4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电动保洁车辆及垃圾果皮箱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HYLYC********9
(2)标的内容一览表
子包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元)
备注
一
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电动保洁车采购项目
辆
100
532,000.00
二
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果皮箱采购项目
批
1
826,400.00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为河源市源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包一: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完成并交付使用;包二: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4.响应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以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09月04 日至2020 年 09月 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方式: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09月1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09月17 日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供应商须按下列要求提供对应资料:
1.响应供应商凭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2.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
3.响应供应商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源市源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源城区政府大院E栋103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附件
159*****30353_528020.pdf">委托代理协议
159*****30353_982703.rar">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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