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滨江公园配套用房演播厅设备及LED屏采购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滨江公园配套用房演播厅设备及LED屏采购项目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滨江公园配套用房演播厅设备及LED屏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9-21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舞台设备 | 演播厅设备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台 | 778000 | 778000 |
2 | LED显示屏 | LED触摸屏及相应控制播放系统 | 详见采购需求 | 8 | 台 | 23800 | 190400 |
委托代理编号:HGZC-CG-2020-04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2.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3)和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2.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播系统工程服务或电子技术服务或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2.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⑴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⑵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5?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②“近三个月”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③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1、其他说明:
1.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4);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③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要求:
2.1?递交方式:按本公告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2?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09 -11 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3?递交地点: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国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彭寄强 |
电 话:****-******** |
地 址:宁乡市玉潭中路第二行政中心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杨友平 |
电 话:****-********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0 年9 月4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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