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工程(北苑6、7、8栋)施工招标公告
住宅楼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工程(北苑6、7、8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住宅楼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工程(北苑6、7、8栋)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房产局统管住宅楼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工程(北苑6、7、8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住宅楼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工程(北苑6、7、8栋),北苑6、7、8栋改造建筑面积分别为1194.6㎡、3882.21㎡、2325.11㎡。本工程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改造后使用年限为3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主要维修内容:对原建筑进行50%的节能设计,对建筑的外墙、外门窗、屋面进行全面改造,外墙进行保温并做外墙饰面层,外门窗更换成节能门窗,屋面层进行保温并重做防水,楼道重新粉刷,改造室内给水立管、排水系统、采暖系统等。
3、工程招标范围:住宅楼节能改造及抗震加固工程(北苑6、7、8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对建筑的外墙、外门窗、屋面进行全面改造,外墙进行保温并做外墙饰面层,外门窗更换成节能门窗,屋面层进行保温并重做防水,楼道重新粉刷,改造室内给水立管、排水系统、采暖系统等全部施工及保修服务。
4、工期要求: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工期进行施工。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已备案人员。
5.6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必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7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
5.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一式贰份,须分别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资料。
8、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19:00时止,每天10:00时至13:00时,16:00时至19:00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0、报名及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克拉玛依市准噶尔路76号通运大厦四楼)工程招标代理部联系。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刘祥玲
电话:****-*******
招标代理: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健
地址:克拉玛依市准噶尔路76号通运大厦四楼
日期:2012年7月25日
克拉玛依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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