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源头治超与安全监管平台/公路电子口岸系统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源头治超与安全监管平台/公路电子口岸系统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交通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源头治超与安全监管平台/公路电子口岸系统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受 内蒙古交通运输管理局 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道路运输源头治超与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公路电子口岸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第一包:内蒙古道路运输源头治超与安全监管

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第二包:内蒙古公路电子口岸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 NZC2012-C99- (10-11)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 [2012]0588 、 0589 号

(二)采购内容

第一包:内蒙古道路运输源头治超与安全监管

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第二包:内蒙古公路电子口岸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预算:第一包:90万元,第二包:50万元 。

详细数量及功能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自治区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证书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设计乙级资质证书;

三、登记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2 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和《投标供应商登记表》。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可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标书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登记时,预投标人要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一)登记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二)登记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证书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设计乙级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出示原件。

(五)提供《投标供应商登记表》。

异地企业可在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集中采购机构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15日上午10:00

(二)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010055

联 系 人: 白时明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424室

采购人:内蒙古交通运输管理局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邢占文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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