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万达(3#地块)住宅及商业配套零星机械租赁 招标公告

青白江万达(3#地块)住宅及商业配套零星机械租赁 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中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电商)对云筑网所有信息内容(除特别注明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表、色彩、版面设计、数据、域名、软件、文档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加入的所有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条约、公约、协定等的保护。非经中建电商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上传、下载)使用、许可、修改或以上述方式进行变相使用等。否则,中建电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CEC2B2C-XB-QBJWD-JX-015

各设备租赁方:

我单位承建的青白江万达项目(3#地块),结合现场需要,计划租赁汽车吊、叉车、货车、随车吊、挖掘机、装载机、挖机破碎机、压路机等设备,现公开对社会进行招标,望各设备租赁单位本着公平、公正、精诚合作的态度给予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方:青白江万达项目部

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江中路与清江南路交汇处

3、项目简介:项目施工面积为25万平方米。

二、投标设备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建二局建筑起重机械合格租赁商名录》里。

2.所投标的设备必须状况良好,无产权纠纷且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及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合格证、说明书、检测报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单位是否中标,招标单位都不承担任何投标单位的任何费用,对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并不解释未中标的理由。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无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是否认真阅读,招标人均认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已不存在疑义并已充分理解。

五、结算与支付

1.司机由投标方提供,必须持证上岗,招标方不包吃住,如遇春节,按照实际启停用时间计算;租赁单价含燃油费、维护保养费、维修费、进出场费、司机工资等。

2.租金按月结算,依据招标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付款节点每月支付上月租金的70 %。租赁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退场后支付至租金总额的80%。剩余20%作为保留金,在租赁期满且最终结算完成后180 日内支付。

3.出租方每月提供结算单的同时提供足额发票,承租方以发票及对账单挂账,合同履约期间,出租方应开具符合承租方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保理支付,商票供应链等(票据和供应链付款贴息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见附件1)

2.报价单(见附件2)

3.投标人的承诺函(见附件3)

4.接受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承诺书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不能参加开标则需法人授权委托开标人员,见附件5)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税务登记证

9.开户行许可证

10.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人员证件

12.设备照片

13.合作过的项目清单及业绩

14.设备使用说明书

七、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及一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密封要求:除设备使用说明书外其余投标资料必须包封盖章,封条的四周盖上公章和法人章,盖章方法是骑缝盖章法,在封条的投标人名称后的公司名称上加盖公司公章,右侧加盖法人章。

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31 日。

4.投标地点:标书寄送至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未央路交汇处、海博广场A座14楼、设备管理部。

5.投标联系人 :刘中阳

电话 :134*****268

八、修正与补充

1.一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或不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合同。

2.合同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附件,招标文件中如有与合同不符之处,以合同要求为准。

九、开标评标

1.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与未央路交汇海博

广场A座13楼。

2.开标时间: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3.评标:由招标人评标小组自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和最高报价中标的可能,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招标人不向任何投标人解释及说明其过程。

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及报价不偏离现行设备租赁市场价格,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修正。投标人按招标人修正后的澄清报价进行重新澄清确认,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可以接受招标人修正后的报价,也可以维持投标书中的报价。

5.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确认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建二局二公司西北分公司

青白江万达项目部

2020 年8月



信息来源:https://jc.yzw.cn/SL/Index?tenderSysno=*******&target=td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机械 商业配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