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东方红村一事一议文化礼堂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0年度东方红村一事一议文化礼堂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东方红村一事一议文化礼堂装修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20]16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林埭镇东方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招标人为平湖市林埭镇东方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位于平湖市林埭镇东方红村党群服务中心。
2.2工程规模:文化礼堂的装修(地砖铺设400平方米、地板400平方米,墙面装修;安装音响、灯光、空调、探头、橱柜等);健身休闲区域的装修(地板装潢100平方米,安装橱柜、吧台等);礼堂书屋的装修(书架、活动区域建设、墙面装饰等);室外篮球场的装修(灯光、拦网、悬浮地板、排水系统等);室外健身器材的建设(室外乒乓台、健身器材、橡胶地垫、排水系统等)。
2.3招标范围:2020年度东方红村一事一议文化礼堂装修工程施工图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9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151.5264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小型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111.1.30.46:8010/index)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9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71@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9月11日。招标人将于2020年9月1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地点为林埭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林埭镇镇政府2#楼底楼东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发布。7. 特别说明
7.1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企业注册流程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办理。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人民币,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方式,进行自助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帐) 。
7.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林埭镇东方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平湖市林埭镇 | 地 址:平湖市当湖东路112-150号五楼 |
邮 编:314200 | 邮 编:314200 |
联 系 人:谢先生 | 联系人:周女士 |
电 话:****-******** | 电 话:****-******** |
传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0年9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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