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芙塘和横里水库除险加固部分未完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更生、芙塘和横里水库除险加固部分未完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樟树市更生、芙塘和横里水库除险加固部分未完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更生、芙塘和横里水库除险加固部分未完工程由赣水建管字【2008】634、【2008】635和【2009】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樟树市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一级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樟树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更生水库溢洪道加固、坝顶工程;芙塘水库主副坝下游护坡工程、坝顶工程;横里水库大坝下游护坡工程、坝顶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金额:约200万元
2.5计划工期:82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类);
3.5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岗位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本省的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3.6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7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并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8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并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9外省进赣企业和非本省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有效的《信用档案》(正本),参加投标的企业拟投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专职安全员必须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筑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的有关规定,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江西省在赣水利工程企业人员信息统计表》(赣水建管字〔2012〕133号)有关规定;
3.10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樟树市、宜春市或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委员会对每一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资格审查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于2012年7 月26日起自行在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zhjlzx.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
6.2招标资料费: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费400元;申请人需在2012年8月13日下午16:00(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资料费与投标保证金从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一起汇入招标人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申请人在银行办理汇款时应注明:“樟树市更生、芙塘和横里水库除险加固部分未完工程施工资料费”,并将汇款单原件在资审现场核查;招标文件资料费在到账截至时间前未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3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zhjlzx.com)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2年 8月 14 日上午 8 时至10 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
8 月 14 日上午10时,地点为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樟树市财政局六楼)。
招 标 人:樟树市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一级项目部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9*****795
招标人地址:樟树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莹莹
联系电话: 137*****730 ****-********
网 址:http://www.zhjlzx.com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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