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人民政府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镇圩部分)竞争性磋商
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人民政府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镇圩部分)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镇圩部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竹园二路14排8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月 17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23-202009-804006-0006
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镇圩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25,628.32
最高限价(如有):*******.32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要求
(一)服务范围
项目服务范围包含麻岗镇镇圩范围内道路、街道、内街巷道;麻岗镇镇圩范围内325国道、麻宿公路。清扫保洁总面积160万平方米,垃圾清运量110吨/日。
(二)服务内容
1、镇圩范围内325国道、麻宿公路和温泉中路两侧人行道卫生清理。
2、镇圩范围内道路、街道、内街小巷、市场周边清扫保洁服务。
3、镇圩范围内主干道路“牛皮癣”清理。
4、镇圩范围内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维护、保洁服务。
5、镇圩范围内垃圾收集清运服务(不含建筑垃圾,农产品收购点的烂果收集清运)。
(三)作业质量标准
1、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1)中标方要严格执行电白区关于城乡清洁工程的卫生标准和按规划方案对生活垃圾定点收集,要负责服务范围内辖区内卫生清扫保洁、清理杂物等工作。
(2)国道、温泉中路等主要干道每天上午 8:00(冬季上午8:30)前完成普扫。
(3)所收集的垃圾统一运送到区指定的有资质并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的填埋场或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4)保洁应达到路面整洁,要求按“四无”标准执行。即无垃圾、无泥沙、无积水、垃圾桶无明显污迹。
(5)辖区范围内设有明确责任人,垃圾死角要及时组织清理。
(6)出现破坏环境卫生行为或严重污染道路卫生现象要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7)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每天上午06:00至下午17:00,清扫保洁范围内每日至少一次普扫,普扫在上午8:00(冬季上午8:30)前完成,其余时间巡回保洁,在保洁时间内,保持道路干净整洁。根据保洁需要,采购方有权安排中标方随时保洁。
2、冲洗、洒水、降尘标准
(1)主干道(325国道、温泉中路)机动车道每月冲洗一次,辅道、非机动车道每月冲洗一次;每年7-9月份每月增加降温洒水1次。
(2)车辆作业时禁止鸣气喇叭和警示音乐、需开启工作警示灯,主动避让行人。如路面较宽,需二次冲洗时,先中央后两边。作业完毕后,确保道路无积尘、泥沙、土绺积水,无漏洗痕迹,路牙净。
3、垃圾收集运输管理
(1)按照作业标准和规划方案对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收集,垃圾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如遇春节、年例、疫情等特殊时期,国道及圩街各主支干道、住宅区要根据需要增加收集的次数,确保无垃圾积存。
(2)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垃圾清除后应及时关闭垃圾箱(桶)门、盖,垃圾箱(桶)须及时放回原处,设置点及周围 2-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
(3)中标方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车辆无破损,不得有滴漏、流淌现象,垃圾液不得随意排放。
4、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洁
(1)垃圾桶、箱要美观、适用,完好率不低于90%,外壁每月洗刷一次,无污迹。
(2)清扫工具、保洁垃圾车、工具房等无明显破损、无乱涂画,外观清洁。
5、人员及车辆要求
(1)按省、市、区城乡清洁工程标准要求,中标方应保证不少于12个在编环卫人员,所聘人员需按《劳动法》规定合法用工。
(2)项目需配置洒水车1辆、垃圾压缩车1辆,铲车1辆,电动保洁三轮车8辆、240L垃圾桶300个等。
6、安全生产等其它工作要求
(1)中标方应制定并执行全面、完善、针对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劳动保障体系、自查自纠和风险防控措施,做到安全第一、责任到人、严密防控,规范实施各项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主动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出现事故全力控制,举一反三、严防死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到位。
(2)中标方须为作业人员配备齐全的工作服、手套、反光衣、雨衣、雨鞋、遮阳帽、日常清洁用品和交通警示器具等劳动保护工具及材料,保证作业期间的正常使用需求。
(3)中标方须自行保管维护好各类作业车辆、设备、器具和消耗材料并承担相关费用,定期做好车辆清洗、检修和保养,确保车况正常,车容整洁,不得带故障和隐患出车、带病作业。
(4)中标方负责处理在履行本合同服务期间发生的生产、交通等一切安全事故和违章、违法案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支出。
(5)中标方负责安排员工参加上岗培训和定期学习,达到相应作业岗位上岗资格,掌握安全规程,并逐渐提高工作素质和作业水平。
(6)中标方(及其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抓好劳务、治安、维稳等内部工作,保证不发生聚众闹事、员工上访等事件。
(四)考核办法
采购方对中标方每月进行考核,对日常工作情况考核和上级检查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和奖罚。
1、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考核
(1)考核标准《见附件:环境卫生质量检评标准表》。
(2)扣分、扣款方法按《环境卫生质量检评标准表》执行,综合考核采用百分制,80分或以上的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承包费用支付与综合考核评分进行挂钩,考核分数为80分或以上全额支付每月承包费;考核分数在60-79分之间,以60分为基准,每扣1分从当月承包费中相应扣减¥100.00元(人民币壹佰元整)。
(4)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只支付该月承包费的80%。
2、上级检查情况考核
(1)承包期内,如遇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上级工作检查等特殊情况,中标方要及时组织人员和车辆加班,并且务必配合采购方根据应检工作需要开展保洁工作,一次不按要求配合完成任务的,扣款300 元。
(2)被上级督查组曝光垃圾点扣款情况:每被区曝光一个垃圾点扣款300元,每被茂名市曝光一个垃圾点扣款500 元;被镇政府“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督查组发现有垃圾黑点的,要及时整改,不及时整改的,每次罚款200元。除此外,因城乡清洁工程问题被上级部门扣减政府的款项,若由中标方造成的,都从中标方合同款扣减。
(3)因中标方不能及时完成临时保洁任务的,由采购方临时组织力量代为保洁所需支付的费用,由中标方全额负责支付,在承包金中扣除。
(4)在承包期内,采购方的城乡清洁工程每季考核在全区镇(街)排名前5名奖励中标方3000元,排名在后五名的,每次扣减中标方当月承包款 3000元。连续二个季度考核排名在全区镇(街)倒数三名的,扣减中标方承包款5000元。
(五)资金来源:社会统筹。
(六)承包范围:按磋商文件要求,包工包料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工期:三年。
2、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项目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须提交履约保证金。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二)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响应供应商须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09月07 日至2020 年 09月 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竹园二路14排8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09月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竹园二路14排8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09月17 日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竹园二路14排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温泉路6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官山一路17号大院1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
附件
159*****23922_697885.doc">委托代理协议
159*****23922_626715.doc">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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