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江城花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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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及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福建省闽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福建广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及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贸·江城花园 已由 闽侯县发展与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0]A08026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榕洋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榕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方案设计及批复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闽侯县竹岐乡苏洋村 ;


2.2.项目建设规模:新建16栋楼(1#-3#、5#-13#、15#-17#、S1#地铁公安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筑用地面积为47063.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1642.23平方米;地上4-7层,北地块地下室1层,南地块地下室2层。实际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新建16栋楼(1#-3#、5#-13#、15#-17#、S1#地铁公安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建筑用地面积为47063.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1642.23平方米;地上4-7层,北地块地下室1层,南地块地下室2层。实际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招标内容:①施工图设计;②含桩基、基坑支护、砖胎膜垫层工程、土方回填、室外管网工程、建筑及结构工程、砌筑工程、粗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车库地坪、人防工程、示范区结构及外墙装饰、楼梯栏杆工程、机电系统的预留预埋(暗埋线管、套管预留、孔洞预留及封堵、预埋件等)、配线、设备工程安装、给排水工程、防雷工程、充电桩、消防,以及铝合金门窗栏杆百叶、外墙装饰、公区精装、景观、夜景工程、供电工程、供水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③承担专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管理;④总承包施工与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承包的界面;⑤配合发包人完成移动质检系统应用;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2.77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56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详见《节点工期控制表》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承担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的单位为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可由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兼任)。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兼任) 。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担任过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住宅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4.2.定标方法: 本项目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受到邀请的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9月 7 日至 2020 年 9 月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 年 9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00 秒,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授仅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


8.3履约担保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发包人且合同工期期满之日后90日历天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榕洋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升龙汇金26层2605室 ,邮编: 350009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李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花园 国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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