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信息技术所关于集团公司生产用互联网CDN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信息技术所关于集团公司生产用互联网CDN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信息技术所关于集团公司生产用互联网CDN服务(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0-0577)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信息技术所关于集团公司生产用互联网CDN服务(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无

5.售后服务及要求:

(1)服务商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咨询、故障受理服务,响应时间小于半小时,并在故障处理结束后48小时内向甲方提供故障处理报告。

(2)服务商向甲方提供2名以上专属客服人员。项目服务团队要求由具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构成,提供技术人员相应项目服务经历证明。服务期内,团队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采购方,经允许后方可更换。

(3)服务商日常以电话、邮件、QQ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

(4)新增加速域名和修改缓存时间等普通配置和配置修改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回复甲方。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无

技术规格书

本项目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互联网网站及应用系统提供内容缓存和访问加速服务,加速内容需包含静态加速,动态加速,以及HTTPS加速。充分满足网站业务需求和管理要求,有效缓解源站压力,保障网站的高可用性,提升全国范围内用户访问网站的速度。

服务商项目服务人员需能够充分理解甲方需求,可根据网站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可行性方案,同时需保证方案可以迅速执行实施,保证服务效果的同时需考虑服务稳定性以及可靠性。

技术要求:

1.资源要求

(1)常态服务:全站加速服务带宽(含静态与动态加速)≥100M。服务商负责检测CDN节点与源站间链路质量,并根据需求在多条链路间进行自动/手工切换;切换时间应小于1分钟。

(2)突发事件服务:每年提供96小时的资源弹性扩展服务,扩展后带宽≥300M,并需在甲方通知后的60分钟内调集实际所需的资源;

(3)预留带宽:以上服务需预留带宽上限100%的资源备用。

(4)在国内的加速服务网络覆盖全国主要电信运营商,节点数量不少于500个,在31个省市自治区都要分布节点,并具有充足的资源和设备冗余,可以各省分ISP的IP段形式提供加速节点信息。

2.管理/监控/日志分析服务

(1)服务商的加速服务网络应能实现全年7*24小时的实时监控,一旦个别节点或者区域出现问题,可以做到实时自动调整,不影响甲方服务的正常性。

(2)服务商对源站提供监测服务,在源站出现故障时,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甲方;

(3)服务商为甲方提供“终端用户自助测试工具”实现收集终端用户的反馈,快速初步定位故障原因等功能;

(4)服务商向甲方提供网页方式的“客户服务系统”,客户服务系统包括以下功能:

① 客户服务系统能够提供日志下载功能,可下载日志期限不少于1个月;

② 客户服务系统能够获取访问量数据、访问用户分布、访问正确率统计等数据,流量数据能够精确到省、直辖市以及主要运营商的相关信息。

③ 客户服务系统能够对网站内容实现手工同步,同步更新时间不高于10分钟,且需保证成功率。

④ 客户服务系统具有账号管理的功能,可以针对不同使用人的职责分工,设置权限不同的账号,按照不同权限从后台获取所需信息和进行相关操作。

(5)支持HTTPS证书可用及有效期监控,提供邮件及人工提醒服务。

3.质量要求

(1)保证全网CDN加速服务可用性不低于99.9%。

(2)服务商负责检测CDN节点与源站间链路质量,并根据需求在多条链路间进行自动/手工切换;切换时间应小于1分钟。

(3)服务商需具备完善冗余设计的GSLB全球负载均衡系统,同时该系统需要经过实际检验,确保服务系统的不间断性。服务商需详细描述该系统的功能以及可实现的服务内容。

(4)服务商的加速服务网络应具有充足的带宽和设备处理能力,能够满足甲方的季节性访问需求,并在突发大流量访问的情况下能够保证服务质量不受影响。全国范围内,总计储备带宽不低于5T。

(5)当客户的所有源站都出现故障无法访问时,CDN边缘节点可以将已经缓存的内容进行响应。该功能启用需在1分钟内实现。

(6)服务商平台自主可控,可提供多种类型,多种协议的加速服务,加速类型包括全站加速,下载加速,视频加速,APP加速等,支持协议包括HTTP,HTTPS,以及TCP与UDP等协议的加速,以满足网站目前和未来的不同服务需求。需提供对应加速类型与加速协议的合同证明。

(7)可通过web界面及api两种方式以实现快速页面更新,更新时间一般不高于10分钟,且需保证成功率。

(8)边缘节点具备请求排队机制,支持动态数据交互有序回源,降低源站压力及负载。支持主备源零时延切换功能,确保用户第一时间获取请求响应数据,保证用户体验。

(9)支持多种HTTPS加速方式,适应不用的业务场景,如全链路HTTPS加速方式、无证书HTTPS加速方式、双证书HTTPS加速方式等。

(10)CDN平台支持HTTP2.0协议,支持IPV6加速,需提供对应合同证明。

(11)支持端口定制,允许用户通过非标准端口访问。

(12)支持定制化缓存策略:如各类定制缓存机制,包含永久缓存、不缓存、短期缓存和分段缓存;

(13)服务商的加速服务网络节点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能力,能够有效防范非授权访问,确保甲方的缓存内容不被篡改。

(14)当某服务节点出现问题时,服务质量水平不能下降;

4.服务接续要求

(1)服务商应充分考虑CDN服务切换的潜在风险,提出应对措施、给出实施建议,制定详细接续方案与实施计划,明确需要招标人配合的事项,确保相关业务无缝接续、客户体验良好稳定。

(2)服务切换期限,2020年9月23日前完成服务提供。如中标服务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CDN切换服务,服务接续期发生的相关费用(如需延长原服务期限、需原服务商配合实施等所产生的费用),应由中标服务商承担。接续期内的月服务价格按照上一年度合同的月平均价格计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中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0年9月7日8:00时起至2020年9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报名成功后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招标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谈判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2文件工本费为20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缴纳账号见本章7.5)。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33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09月17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17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布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0年09月17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信息技术所

技术咨询人:赵钰鑫

联系电话:159*****273

7.4项目经理:王经理

电 话:***-******** 158*****146

邮 箱:********7@qq.com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交易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0年9月7日

附件1: 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1

集团公司生产用互联网CDN服务(一年)

详见技术规格书

1

169300

6


注: 1.详细采购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2.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于2020年9月23日前完成服务提供,信息技术所

交货条件及状态:中标单位负责装卸、运输,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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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互联网 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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