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招标公告

复印机招标公告

竞价编号:FJ2006ADD019 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包括该备选品牌协议定点供应商)对以下货物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2006年4月14日9时(北京时间)。定点协议采购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品目号商品类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单位数量协议价
(单价) 11复印机理光理光AF2020D双面配置。另加配功能扩充器;网络打印扫描组件;网卡;128M内存台1*20000 21复印机东芝E-209。另加配双面器台112500 31复印机富士施乐富士施乐520CP(AS)数码复印机台113600 41复印机京瓷KM3035双面打印配套。另加配PF-70供纸器台134800 注: 打“*”号项目所列价格为用户预算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可以不需低于该价格的1.5%
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到省政府采购中心购取本文件时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原件备查),若非由法人本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保证金必须在竞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开户名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5)。定点协议供应商无需每次另行提交竞价保证金。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选配件)必须是未开封原装正品,现货供应,若提供非未开封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按合同包竞价,每个品目号报价必须低于该机型的定点协议采购价的1.5%(含1.5%)以上才能被接受,按价格最低者中标,若有报价相同则:
①定点协议中标供应商优先;
②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早则优先。 4、若至竞价截止时间无人竞价,则成交方为定点协议中标供应商。 5、特别说明: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单位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及小型一体机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购〔2005〕34号〉第四条规定,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再次竟价后,如采购单位确认在福州大卖场有比再次竞价更低价格(其价格必须低于二次竟价结果l.5%<含>以上)的同厂同规格货,且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可以自行到大卖场上采购,采购单位凭省政府采购中心再次竟价结果确认书和发票报销,视同政府采购。联系人:谢涵峰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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