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教育培训中心消防整改及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教育培训中心消防整改及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教育培训中心消防整改及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瑞晟榕招[2020]4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教育培训中心消防整改及修缮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教育培训中心消防整改及修缮工程;招标内容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的小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消防工程验收必须取得第三方机构检验合格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未处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未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2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9月20日17点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9月21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30号(福州白宫大酒店一层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电话:****-******** (张老师),********(叶老师)
联系人:张老师,叶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2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秀境、陈乡钧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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