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分局割草机招标公告

公路分局割草机招标公告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德兴市公路分局割草机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德兴市政府采购办的批复,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德兴市公路局的委托,现就割草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WYYGCG[2012]-DX021

二、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三、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割草机

详见询价文件

5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报名条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提供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2012年7月31日上午11:30分止,逾期恕不接受。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 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驻德兴办事处(德兴市交警大队面对)

六、投标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填写报价单时,要求投标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最低报价(报价单用黑色墨水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投标人提供通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必须密封,封面写明报价单位、地址、采购项目及采购编号。受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最终成交人的确定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单为依据。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采购项目的报价总额最低者为成交人。投标人的报价总额不得高于采购人的最高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投标保证金:伍佰元整(500.00元),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现场予以退还。

九、投标保证金的处理: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原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作履约合同保证金,待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不计息),逾期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8月1日下午15:00。

十一、开标时间:2012年8月1日15:00开标。

十三、开标地点: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驻德兴办事处(德兴市交警大队面对)。

十四、采购单位联系人:邵先生(138*****937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思盈(150*****391

电话:****-******* 传真:****-*******

德兴市公路分局

婺源县阳光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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