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东、西片区)监理招标公告
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东、西片区)监理招标公告
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东、西片区)监理
第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2-417
一.招标条件
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东、西片区)(监理)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以吉国土资开发[2011]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省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监理内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工程等施工阶段监理。
2.2 监理地点:湾龙乡、新合镇、黑山头镇、曙光镇、进化镇、山城镇、小杨乡、红梅镇。
2.3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后。
2.4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土资源行业《土地开发整理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土地平整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相应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近三年监理过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其他专业监理人员须具有监理岗位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监理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且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通过方可参加投标。
3.5 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就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7日至2012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在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证书、外省企业入境备案证明、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王先生 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蔡璠玙、刘萍
电 话: ****-********、****-********
传 真: ****-********
201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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