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数字化线摄影系统”招标公告
中心卫生院“数字化线摄影系统”招标公告
鹤峰县中营乡中心卫生院“数字化线摄影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中营乡中心卫生院的委托,根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及采购方式,现就“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CR)”(含工作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HFXZFCG2012——160号
二、项目内容: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CR)(含工作站)
三、项目品牌:全进口品牌(参考品牌:日本富士、美国艾赛克、德国爱克发等)。
四、招标范围:招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能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
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6.制造商或区域总代理授权书原件;
7.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上述第(一)款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8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写字楼三楼)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15日9:00至9:30在鹤峰县综合写字楼四楼财政局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8月15日9:30。
2、开标地点:鹤峰县综合写字楼四楼财政局会议室。
十、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后五年内付清货款。
十一、联系方式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0718)******* (滕先生)
鹤峰县中营中心卫生院:136*****992(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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