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烟气脱硝系统液氨二次招标公告
发电厂烟气脱硝系统液氨二次招标公告
天津北疆发电厂烟气脱硝系统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国信)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天津北疆发电厂烟气脱硝系统液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法人就本项目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一、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项目法人自筹资金。
二、 工程概况:
天津北疆发电厂位于天津市汉沽区,一期工程建设的两台100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已于2009年投产发电;配套建设的SCR烟气脱硝装置,拟定于2011年11月2号机组脱硝投产,2012年3月1号机组脱硝投产。
三、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脱硝系统需用的液氨3000吨。
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交货地点为天津北疆电厂脱硝系统氨区。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运输及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
4) 投标人2011年以来有液氨年销售业绩≥1千吨的供货业绩,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5) 投标人应具有运输液氨的能力;
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投标报名须知
1) 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或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2年7月25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售后不退。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获取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七、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8月14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招 标 人: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春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朱梦旦 辛颖
联 系 电 话:***-********转205、369
传 真:***-********
电 子 信 箱:gxzb33@sina.com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 号:****************361
联 行 行 号:********125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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