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再生水管道)施工及材料招标公告

城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再生水管道)施工及材料招标公告

中宁县城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再生水管道)施工及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城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再生水管道)已由宁发改审发【201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及政府自筹,招标人为中宁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 模:新建再生水管道共13.975公里。

2.2建设地点:中宁县。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Ⅰ标段再生水管道土建及安装;Ⅱ标段再生水管道材料采购(包括:PE100管、四盘十字、三盘十字、三通、单盘短管、伸缩蝶阀、双盘异径管、弯管、堵管等材料采购;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Ⅰ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Ⅱ标段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得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银川市北京东路中房公司五楼,Ⅰ标段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相关业绩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Ⅱ标段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经销商(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证书或代理合同及制造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污水处理厂

地 址:中宁县宁安镇长鸣路口

邮 编:755100

联系人:康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东路中房公司五楼

邮 编:750004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转804 138*****80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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