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非标设备A

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非标设备A


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非标设备A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非标设备A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春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吉林省德惠市万宝镇前进村。项目建设50x104m3/d天然气液化工程及配套设施(预留一套)和2座50000m3LNG双金属全容罐。主要工艺装置包括原料气增压、脱碳装置、脱水装置、脱汞及脱重烃装置、液化装置、冷剂储存、闪蒸气增压、LNG罐区及装卸车设施、气化系统、CNG加气母站。

本次招标物资为:非标设备,共28台,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1

PN4.0MPaDN1600×4800(切)原料气压缩机入口缓冲罐

1

2

P5.5MPa DN800×2400(切)吸收塔顶气液分离器

1

3

PN1.0MPa DN1400×3600(切)富胺液闪蒸罐

1

4

P0.35MPa DN800×3000(切)再生塔顶分离器

1

5

P0.35MPa DN1200×4100(切)胺液配制罐

1

6

PN1.0 MPa DN1000×5000(切)活性炭过滤器

1

7

P5.5MPaDN1000×4000(切)再生气气液分离器

1

8

PN1.0MPaDN1200×3000(切)污油闪蒸罐

1

9

P1.8MPa DN2400×4800(切)冷剂吸入罐

1

10

P1.8MPa DN2200×7500(切) 级间分离罐

1

11

P4.2MPa DN2200×7000(切) 末级分离罐

1

12

P5.5MPa DN1100×3000(切)重烃分离罐

1

13

P1.8MPa DN2200×7000(切)制冷剂回收罐

1

14

P1.77MPa DN2200×7000(切)丙烷储罐

1

15

PN1.0MPa DN2200×7000(切)异戊烷储罐

1

16

PN1.0MPa DN2200×7000(切)重烃储罐

1

17

P1.77MPa DN500×2000(切)丙烷干燥器

1

18

PN1.0MPa DN500×2000(切)异戊烷干燥器

1

19

P1.03MPa DN2200×6000(切)氮气储罐

1

20

P1.03MPa DN2200×6000(切)净化空气储罐

2

21

P1.03MPa DN2200×6000(切)工厂风储罐

1

22

P1.03MPa DN2200×6000(切)高纯氮气储罐

1

23

PN1.0MPa DN2000×7000(切)常温高压放空分离器

1

24

PN1.0MPa DN1000×4000(切)低温高压放空分离器

1

25

PN1.0MPa DN1000×4000(切)低压放空分离器

1

26

PN4.0MPa DN1200×3200(切)原料气缓冲罐

1

27

PN1.0MPa DN1200×3600(切)燃料气缓冲罐

1

合计

28

交货期:2021年3月5日交货至交长春LNG项目施工现场;

本项目主要包括:非标设备28台,设备名称及数量见上表;具体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2: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非标设备A 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与设备设计、制造相关的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投标人具有与压力等级相匹配的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和与压力容器类别相适应的压力容器设计资质(A2及以上);

6.投标人具有ISO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7.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相似工况下的同类设备成功应用3年以上的业绩至少2项(业绩以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合同封面、合同明细页、合同签字页,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以及该类产品近2年来在类似操作条件下的使用情况;

8.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根据所报2019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9.投标人在2018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工作内容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8日8:30时至2020年9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照以下顺序操作进行购买招标文件:

1)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左侧“试点项目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账号登录系统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报名。

2)银行汇款: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汇款的模式,线下汇款。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账号信息见本公告第七条。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本次招标不收取报名费)。

3)确认报名:潜在投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报名后,将投标人的联络人信息至本招标项目负责人邮箱(邮件地址:lianghui0264@163.com),包括: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地址等基本信息。招标机构会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确认。经招标机构确认报名状态后,潜在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报名后,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发至本招标项目负责人邮箱(邮件地址:lianghui0264@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人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招标机构会在下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确认。经招标机构确认报名状态后,潜在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标书费发票:本次招标不收取报名费。

请报名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书费开标信息格式”提供开票信息发送至本招标项目负责人邮箱(邮件地址:lianghui0264@163.com)。不提供的(或超过交款购买时间5天的)或不按规定提供的,招标人会开具仅标注有“投标人名称”的发票,由此造成的问题及后果,投标人责任自负。

5)若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的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与招标工作人员联系。

6)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8日0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所有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并进行投标确认,只有进行投标确认后才被认为是正式递交了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将禁止投标文件的上传和确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升华路6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梁辉

电 话:***-********

电子邮箱:lianghui0264@163.com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账 号:****************321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沙河支行

                         2020 年9月7日

标签: 非标设备 应急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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