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1.3服务内容:就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哈尔滨北方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转让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针对两个项目分别出具法律意见书。
1.4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内。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出具最终法律意见书后,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价款(付款前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20,000.00元(含税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围名单内,具体单位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未在备选库入围名单内的意向供应商报名无效。
五、项目报名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选择项目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7日13:30至2020年9月7日16:00(北京时间)。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作为担保。
6.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6.3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9月7日17:00前。
6.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意向供应商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将保函手续费用(50元/单)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函手续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函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减价
7.2减价幅度:500元
7.3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9月7日18:00至2020年9月7日19:00
7.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意向供应商所提供服务若未按采购公告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公告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苗女士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杨先生、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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