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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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火炬石墨烯新材料孵化基地电梯采购及安
装
招标阶段 设备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评分标准的部分评分因素进行了修改
如下:
1、商务评审因素“客梯(标段一)售后服务”的评审标准第(2)款修改为:“(2)评价本
项目的维保单位的在厦维保人员配备情况:维保人员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得 2 分;第二
得 1.5 分,第三得 1 分,其余得 0.5 分。①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月维保单位为维保人员的在
厦社保缴交证明。②维保人员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书应体现以下内容,否则该人员不
得计数:1、证书须在有效期内;2、证书作业项目为电梯机械安装维修或电梯电气安装维修或电
梯维修;3、须提供聘用记录且聘用单位应为维保单位所属公司)。上述条件须完全满足,否则不
得分。”。
2、商务评审因素“客梯(标段一)制造商和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评审标准第(1)款修改为:
“(1)客梯维保单位在 2018 年度、2019年度获得本项目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定的电梯维保
质量等级评定 A 级的,每获得一个年度 A 级得 0.5 分,满分 1 分。须提供质监局网站截图或质
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文件,否则不得分。”。
3、商务评审因素“客梯(标段一)制造商和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评审标准第(3)款修改为:
“(3)根据投标客梯制造商 2019 年在中国大陆境内交纳税金数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二、
三名得 2 分,第四、五、六名得 1.5 分,第七、八、九名得 1 分,其余得 0.5 分。须提供的税务
部门出具的投标客梯制造商纳税证明,否则不得分。”。
4、商务评审因素“客梯(标段一)认证情况”的评审标准修改为:“客梯(标段一)认证情
况(3分):(1)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的,三项齐全得 1.5 分,两项得 1 分,一项得 0.5 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否则不得分。
(2)投标客梯制造商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
三项齐全得 1.5分,两项得 1分,一项得 0.5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否则不得分。”。
5、删除商务评审因素“客梯(标段一)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评审标准第(2)款:“(2)投
标人的成立年限:成立年限≥20年得 2 分,15 年≤成立年限<20 年得 1 分,其余得 0.5 分。”。
6、商务评审因素“客梯(标段一)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评审标准修改为:“客梯(标段一)
投标人综合实力(5分):(1)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得 1分,须提供投标人在税务局网
站的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的安装人员的资质水平及持证情况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电梯安装维修安全员培训合格证或电梯安装维修质检员培训合格证或特
种设备焊工证)进行评价:持证人员数量≥30 人得 2 分;持证人员数量≥20 人得 1.5 分;持证
人员数量≥10人得 1分;其它不得分。注:①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安装人员缴交
的社保证明。②须提供人员证书。③同一人员获得多项证书的,按一个人次计分。上述条件须完
全满足,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中
载明的品种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对应的施工类别包括安装和修理;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和修理,许可子项目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含消防员电梯);且许可证上的许可参数满足 A2 级对应的参数范围的得 1 分;许可证上的许
可参数满足 A1 级对应的参数范围的得 2 分。许可参数级别:A1:额定速度>6.0m/s;A2:2.5 m/s
<额定速度≤6.0m/s。许可参数中为“--”的得 2 分。”。
7、技术评审因素“客梯(标段一)参数、性能、功能要求响应情况”的评审标准修改为:“根
据投标的电梯与招标电梯的技术要求的偏离情况进行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 分,一
项不满足不得分。”。
8、技术评审因素“客梯(标段一)节能认证”的评审标准修改为:“投标品牌客梯 TUV 节
能认证达 A 级的得 3 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如下:
9、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标段一(客梯)条款 2.3.7.1第(1)项修改为:“(1)★
客梯轿厢主导轨重量不小于 11kg/m 及对重导轨重量不小于 6kg/m的实芯钢导轨。”。招标文件
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三、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 2020年 8月 25 日下午 13:30时。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0年 8月 7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2020年 8月 7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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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火炬石墨烯新材料孵化基地电梯采购及安
装
招标阶段 设备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评分标准的部分评分因素进行了修改
如下:
1、商务评审因素“客梯(标段一)制造商和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评审标准第(1)款修改为:
“(1)投标人或客梯维保单位在 2018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年获得本项目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局评定的电梯维保质量等级评定 A 级的得 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质监局网站截图或质量技术
监督局出具的文件,否则不得分。”。(该项只以投标人或客梯维保单位其中一家的得分条件进
行计算,投标人和客梯维保单位不累加计分)。
二、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 2020年 8月 27 日下午 13:30时。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0年 8月 12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2020年 8月 12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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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火炬石墨烯新材料孵化基地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阶段 设备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强制性条款进行了汇总如下:
附表:标段一(客梯)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4.1 客梯曳引机应是密封免保养式的。
2.3.4.3 客梯全部采用永磁同步电机,交流同步驱动。
2.3.5.1 电梯门机采用交流永磁同步无齿轮(PM)电机。
2.3.7.1 (1)
客梯轿厢主导轨重量不小于 11kg/m 及对重导轨重量不小于 6kg/m的实芯
钢导轨。
3.2
投标人必须承诺其投标设备能满足招标文件、图纸及现场的土建条件要
求(以现场踏勘为准)的要求,或者经改造后能满足要求,如现有的土
建条件无法满足投标人电梯安装的需要,投标人应承诺自行承担改造费
用以满足其投标电梯安装的需要。
3.3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投标电梯的配置表,并加盖投标电梯制造商公章。
配置表应明确电梯主要部件的品牌、型号(至少到系列号)、制造单位、
产地,其中“产地”一列须明确且仅能填写国家名称,采用其他描述方
式将被视为有所保留或未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
3.4 投标的所有客梯须为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产品。
3.5
投标客梯的曳引机整机、控制柜整柜及门机整机需与投标电梯同品牌。
投标客梯整机的品牌,根据投标文件中投标客梯制造商的在中国国内的
《商标注册证》(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进行评审,若
《商标注册证》(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中的注册人(或
申请人)不是电梯制造商,还须提供注册人(或申请人)对电梯制造商
的商标使用授权证明;《商标注册证》(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
知书》)、商标使用授权证明等证明均应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客梯的
曳引机整机、控制柜整柜及门机整机品牌根据投标电梯整机制造商盖章
确认的配置表进行评审。
本表中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一项不满足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
效。投标人可自拟条款响应表便于评审。
二、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 2020年 9月 14 日上午 09:00时。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0年 8月 24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2020年 8月 24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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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火炬石墨烯新材料孵化基地电梯采购及安
装
招标阶段 设备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评分标准的部分评分因素进行了修改
如下:
1、商务评审因素“客梯(标段一)售后服务”的评审标准第(2)款修改为:“(2)评价本
项目的维保单位的在厦维保人员配备情况:维保人员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二、三名得
2 分,第四、五、六名得 1.5 分,第七、八、九名得 1 分,其余得 0.5 分。①须提供近六个月中
任意一月维保单位为维保人员的在厦社保缴交证明。②维保人员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
书应体现以下内容,否则该人员不得计数:1、证书须在有效期内;2、证书作业项目为电梯机械
安装维修或电梯电气安装维修或电梯维修;3、须提供聘用记录且聘用单位应为维保单位所属公
司)。上述条件须完全满足,否则不得分。”。
2、删除商务评审因素“客梯(标段一)制造商和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评审标准第(3)款:
“(3)根据投标客梯制造商 2019 年在中国大陆境内交纳税金数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二、
三名得 2 分,第四、五、六名得 1.5 分,第七、八、九名得 1 分,其余得 0.5 分。须提供的
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客梯制造商纳税证明,否则不得分。”。
3、商务评审因素“客梯(标段一)制造商和投标人综合实力(4 分)”修改为“客梯(标段
一)制造商和投标人综合实力(2分)”。
4、增加商务评审因素“客梯(标段一)交付期(2 分)”:“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每批次设备
到货时间进行评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提前 5 天加 0.5 分,本项满分 2 分,须做出承
诺,否则不得分。”。
二、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 2020年 9月 27 日上午 09:00时。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0年 9月 7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2020年 9月 7日
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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