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20年分拣设备改造(3、4号线)—包装系统改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20年分拣设备改造(3、4号线)—包装系统改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20年分拣设备改造(3、4号线)—包装系统改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CC-2020-CG-22795-003

本采购项目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20年分拣设备改造(3、4号线)—包装系统改造采购项目已由“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泉州市科盛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项目名称: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2020年分拣设备改造(3、4号线)—包装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说明:包装系统改造

拟采购的货物预算金额:2,84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为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分拣设备(3、4号分拣线)技术改造项目,是在原有工艺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改造,为了保证设备与原有设备的一致性,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质量。同时结合2019年2号线技改项目的实施情况,在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审计过程中,第三方审计单位表示:该项目属于升级改造项目,其主要内容为设备购置及控制系统软件购置,应为原有项目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项目询价及报价应是原有项目的供应商才能给予配合报价。并且,由原有项目的供应商完成升级改造,不仅可以保证项目承接及改造的连续性,还可以降低改造成本。该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且须“保障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建议该项目按照“单一来源”方式开展采购工作。

2、根据《长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长烟“三项工作”纪要[2020]1号),会议同意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会议认为,采购办复审后提交管委会终审的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理由充分、采购内容真实、采购方式和实施计划符合采购目录相关规定。会议同意198项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数为111项,询比价53项,单一来源22项(包含本项目),指定采购9项。

会议要求采购办、监督部门、实施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局(公司)《采购管理流程操作管理办法(试行)》(长烟办[2019]35号)文件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确保年度采购工作质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泉州市科盛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惠安城南工业区1号路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供应商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异议。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2)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条款(1)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9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鲜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招标部)报名并领取文件。

(4)单一来源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9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单一来源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438开标室(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188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单一来源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长春烟草在线网站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烟草公司长春市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1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包装 分拣设备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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