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作业子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作业子系统


发布日期:2020-07-15


一、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
采购项目名称:进出口商品检验作业子系统(宁波海关)-大宗商品重量鉴定项目
服务内容:拟开发的“进出口商品检验作业子系统(宁波海关)-大宗商品重量鉴定”可借鉴原有相关业务系统开发经验,形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关区各部门、各单位在重量鉴定业务处理上的有机整合;提高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打破信息孤岛现象,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过程监控,使重量鉴定业务向标准化和即时化方向发展;使我关的大宗商品重量鉴定工作既做到严格把关,又实现通关便利。

二、拟采购的内容说明:

为更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于大宗商品重量鉴定,加强大宗商品监管,创造更加便捷的通关环境,促进大宗商品贸易,加快大宗商品的通关速度,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节约进出口企业资金,推动口岸区域经济发展,特提出建立“进出口商品检验作业子系统(宁波海关)-大宗商品重量鉴定”的业务需求。

项目预算金额:57.03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论证意见:
1、本项目是一个进出口商品检验作业子系统(宁波海关)-大宗商品重量鉴定项目,涉及宁波海关相关信息化应用含内部管理数据及敏感业务数据,属于海关工作秘密,不宜由外包单位开发。

2、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第三条第一款“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为宁波海关下属事业单位;该公司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故建议本项目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论证专家名单:

专家姓名:竺士蒙 工作单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华建软件学院 职称:副教授

专家姓名:李信本工作单位:浙江万里学院职称:高工

专家姓名:柴美娟工作单位: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职称:高工

四、拟定供应商: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
拟定供应商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89号
五、公示期限: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2日
六、其它事项: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提出意见。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89号
联系人:屠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方芸、史维、吕勇

联系电话:****-****************

标签: 检验 商品 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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