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采购项目三次公告
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采购项目三次公告
项目概况
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阜蒙县财政局一楼101室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0年9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MXCG2020-47
项目名称: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61.47万元
最高限价: 61.47万元
采购需求:农村危房鉴定2049户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鉴定机构具有省建筑设计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
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
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 9月8日至2020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至11:30点,下午13至1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蒙县财政局一楼101室
方式:现场
售价: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蒙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9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蒙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5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
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
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
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资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题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于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阜蒙县发展大街北段
联系方式:151*****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蒙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蒙县城区北环路10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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