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特殊教育学校生活电器招标公告
县特殊教育学校生活电器招标公告
生活电器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特殊教育学校生活电器采购已由兴隆县财政局和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隆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来自项目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地点:兴隆县特殊教育学校。
2.2项目名称:兴隆县特殊教育学校生活电器采购。
2.3计划采购时间:计划采购日期2020年9月11日。
2.4招标范围:采购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5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元)(拦标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含有经营电器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具备有效的绿色环保合格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采购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兴隆县特殊教育学校索取相关资料。
4.2报名须知:符合条件投标者请到兴隆县特殊教育学校。
4.3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8时30分至2020年9月11日17时00分。
4.4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或到兴隆县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报名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8时30 分,地点为兴隆县特殊教育学校。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报名成功后至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前通过电话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通过电话进行解答。
7.采购方式:询价。
8.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9.质量标准:合格
10.付款方式:采购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障金。
12.投标文件的组成:见附件1
13.本项目采购清单:见附件2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隆县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及电话:张晓星 5070087 138*****837
兴隆县特殊教育学校
2020年9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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