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公园南门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民族文化公园南门建设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港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民族文化公园南门建设项目监理服务(GGZC2020-C3-02177-GXGJ)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贵港市民族文化公园南门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9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GZC2020-C3-02177-GXGJ
项目名称:贵港市民族文化公园南门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肆万玖仟贰佰元整(¥649200.00元)
采购需求:贵港市民族文化公园南门建设项目监理服务1项,项目建设地址:贵港市民族文化公园。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南大门门楼一座、服务中心一座、公厕一座、亭廊四座、建设景观园路和铺装约20325平方米、土方工程约28000立方米、景观绿化植物种植及配套设施包括园区景观工程、道路工程、土方工程、给排水、电气、亮化工程和智能化工程等。
监理服务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合同及图纸(含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质保期满全过程监理 (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施工阶段的监理。
监理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完毕(监理工期与施工工期一致)。
项目总投资估算:4793.60万元。
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
监理酬金支付:(1)本工程监理费预付款为:无。(2)在监理合同已签订,监理人员进场并正常开展监理业务后,委托人原则上与施工进度款同步支付:监理酬金进度款=实际完成施工进度投资÷施工合同价×监理中标价。(3)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监理酬金总额的97%,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一个月内再支付至100%。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5).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6).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9月8日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地点: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为网上自行下载,潜在供应商通过政采云“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免费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完成注册后进行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五、开启(磋商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 址:贵港市仙依路1111号
联系人及电话: 黄珊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西港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联邦国际第1幢1606号
联系人及电话:小谢, ****-*******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或****-*******
广西港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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