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自治区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自治区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项目,已由宁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77号文件批准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项目使用单位是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项目代建单位为宁夏巨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工程投资总概算2712.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TXJ-0951-03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路以北、丽子园街以西、规划路以东,总建筑面积4990平方米,包括办案技术用房、值班休息室、辅助用房等,建筑物为框架结构,普通装修。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外地需一级)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外地企业进宁施工须注册分公司并办理进宁备案注册登记。

4.报名时间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7日至2012年8月2日 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在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4.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23日上午8:30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8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黄荣华 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宁夏巨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吉平 安亚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8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六楼

联系人:黄明敏、李源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TXJNXZB@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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