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9月07日
采购合同编号: 潭市财采计【2020】0146号
采购人(全称):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天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0】0146号
(3)项目内容: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2.合同金额
品目一:小写:548020.00元 大写: 伍拾肆万捌仟零贰拾元
品目二:小写: 546841.60元大写:伍拾肆万陆仟捌佰肆拾壹元陆角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湘乡市、韶山市“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 湖南天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无 | 详见招标文件 | / | 1 | 项 | 548020.00元 |
2 | 湘潭县、雨湖区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 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无 | 详见招标文件 | / | 1 | 项 | 546841.6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8月12日
履行期限:乡镇级水源地需在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村级水源地需在合同签定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
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报湘潭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正式发布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总金额的90%,余10%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备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8月12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采购人执 一 份,供应商执一 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8月12日
甲方: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公章) 乙 方: 湖南天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雷** 委托定代理人:谢**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号:
乙 方: 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定代理人:黄**
电话:
传真:
开 户 银 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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