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则需提供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的资质文件(含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总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证明文件(盖总部/总公司公章)及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盖总部/总公司章,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字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应答人应答情况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有相同股东且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除外);(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近3年无与中国移动严重违约情形,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类别的产品/服务未列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清单;(提供应答人应答情况承诺书) 6、供应商需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等值货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8、截至2020年7月31日,供应商成立需满2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9、2019年7月31日至2020年7月31日家用智能摄像头(智能摄像头-卡片机,智能摄像头云台机,智能门铃,猫眼门铃,海螺机,枪机/筒机)出货量20万台以上(含20万台)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订单、发票等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应答人应答情况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