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包 公 告
皖B*******(告)
受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弋江镇铁拐村团结组土地整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已入库企业)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弋江镇铁拐村团结组土地整理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控制价为58.87万元。(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工程三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应当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
本工程禁止挂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包或者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审查发包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直接准备竞包事宜。(本项目适用南陵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
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见发包文件。
竞包会议地点: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5、发包代理机构: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地址:南陵县籍山路县人武部大楼东端
联系人:梅治民 联系电话:****-*******
网址:http://www.nlzb.gov.cn
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南陵县小型工程施工发包文件项目名称:弋江镇铁拐村团结组土地整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招标编号: 皖B
*******(书)二O一二年七月 目 录第一章发包公告……………………………………………1第二章竞包人须知及前附表………………………………2第三章竞包文件格式 …………………………………… 9第四章南陵县招标采购活动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制度…………………………………………………14共 16 页 第一章发 包 公 告皖B
*******(告)受南陵县弋江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弋江镇铁拐村团结组土地整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已入库企业)参与竞包。1、发包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弋江镇铁拐村团结组土地整理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控制价为58.87万元。(具体详见《发包文件》)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三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应当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本工程禁止挂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包或者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我中心网站下载、审查发包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直接准备竞包事宜。(本项目适用南陵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见发包文件。 竞包会议地点: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5、发包代理机构: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地址:南陵县籍山路县人武部大楼东端联系人:梅治民联系电话:
****-*******网址:http://www.nlzb.gov.cn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二O一二年七月十九日第二章 竞包须知及前附表竞包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及预算控制价弋江镇铁拐村团结组土地整理工程预算控制价:见发包公告2现场踏勘及发包文件澄清竞包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联系人:俞林兵联系电话:
138*****428竞包人若有质疑应于竞包会议前一天将书面质疑递交或传真至我处,我处将在县招标中心网站公开发布答疑回复和澄清。3工程建设地点南陵县弋江镇。4工程建设规模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和发包说明。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6工期要求竞包人自报,不得超过60 个日历天。7保质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8发包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载明的全部内容。9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10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付至总价的70%,工程审价结束后付至审核价的90%,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自竣工之日起一年)无问题一个月内付清 。11竞包人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2资金来源县财政专项资金解决。13竞包有效期竞包会议结束后56天。14竞包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竞包人提交替代方案。15竞包地点及竞包截止时间竞包地点: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竞包截止时间:2012年8月1日下午16:30整(北京时间)16对竞包人的资格审查以下资料须按规定要求在竞包会议上交验,否则无资格参与竞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竞包文件。17合同价格固定总价合同18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交纳:中标人在项目中标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履约保证金账户。中标人凭银行转账凭证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19发包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40%,由中标人支付。20发包监督、投诉电话
****-*******(南陵县招标中心管委办业务科);
****-******* (南陵县城建委);
****-*******(南陵县监察局驻县招标中心监察室)。竞包人须知一、工程说明1、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弋江镇铁拐村团结组土地整理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控制价为58.87万元。现场察勘联系人:俞林兵联系电话:
138*****4282、竞包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完成时间:竞包人自报,不得超过 60 个日历天。4、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一次性包死。二、发包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在竞包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发包人自己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竞包人的澄清要求,发包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发包文件。修改内容将于竞包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网址(http://www.nlzb.gov.cn)发布(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竞包人应在参与竞包会议前随时关注上述规定网址公布的信息。竞包单位由于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布信息所造成的后果,均由竞包单位自负。3、当竞包文件、竞包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开发布的文件为准。三、竞包文件的组成1、竞包文件的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竞包人诚信承诺书;(4)竞价函;(5)项目班子组成:2、竞包文件编制要求:(1)竞包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 竞包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竞包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竞包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竞包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竞包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竞包人按照上述条款规定对其竞包文件相关内容签署盖章后,其竞包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确认,对竞包人起约束作用。(5)除竞包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竞包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竞包人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印章或由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竞包文件的密封:(1)竞包人应将竞包文件按要求份数装订成册并密封同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外包封上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年月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如果竞包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竞包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竞包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四、踏勘现场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五、价格固定、竞包货币1、 竞包人应仔细阅读竞包文件,了解拟竞包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竞包人的竞包报价应是发包文件所确定的发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2、本工程由竞包人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发包图纸、发包文件、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竞包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竞包报价。3、竞包人的竞包报价,应是完成发包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竞包人的竞包报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竞包报价中。竞包报价为竞包人在竞包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5、各种功能性实验费、检测实验费均列入报价。同时发包人正常的、按常规需要的必须检测、试验的项目费用也由竞包单位承担,包干使用,今后一律不予调整。6、竞包单位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工程量清单中产品的材质、颜色、档次的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调整。7、挖沟槽、基坑土方时,竞包单位按设计图纸的要求自行考虑降、排水、支护等费用,列入报价中,今后一律不予调整。8、本工程竞包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六、工程造价调整1、本工程竞包报价为总价包死,除发生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提出调整工程造价。调整时按以下规则进行:(1)项目预算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竞包价格/预算控制价)X100%变更合同价款。(2)项目预算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竞包价格/预算控制价)X100%变更合同价款。(3)项目预算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①土建项目执行《1998年安徽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综合费率10%,安装项目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定额安徽省单位估价表》,综合费率50%;②市政(含园林绿化)执行2000年《安徽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综合费率10%;③水利项目执行《1984年安徽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按省水利厅皖水建字[2003]469号文执行;④公路工程执行交通部《2007年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综合费率10%;⑤装饰装修工程执行《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6),综合费率10%。人工费和材料价格按预算价执行(不考虑主材调整),新增材料按施工同期《芜湖市工程造价信息》(芜湖市建筑协会和芜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相同材料价的90%(若有材料无造价信息的协商处理)结算。七、竞包有效期竞包有效期为公开开标日期后56天。八、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70%,工程审价结束后付至审核价的90%,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自竣工之日起一年)无问题一个月内付清。 九、竞包会议时间、地点1、定于2012年8月1日下午16 :30整在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举行竞包会议,竞包文件现场递交。竞包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不予受理:(1)逾时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发包文件要求密封的;(3)竞包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未凭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会(或身份不符)。2、当竞包单位不足3家时,为防止抬标、串标,参加竞包的单位应将竞包文件现场提交,否则,取消本项目竞包资格。此时,发包人将视情决定重新发包或变更为其他发包方式。十、中标原则在参加发包会议的意向承包商中,随机抽取3家,价低者为中标人(实质上响应竞包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最低的竞包人)。若报价相同,则以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竞包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竞包函、授权委托书、竞包人诚信承诺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2、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项目班子组成的;3、竞包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包文件,或在一份竞包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4、竞包文件中有虚假资料的。 十一、竞包人诚信原则竞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其所提交的诚信保证金归国家所有,由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代缴国库。(1)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2)因违纪违规被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发包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3)与发包人、其他竞包人或者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在发包采购过程中违反招标采购规定与发包人进行协商谈判的;(5)竞包人相互串通竞包报价或排挤其他竞包人的公平竞争,损害发包人或者其他竞包人的合法权益的;(6)与发包人串通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7)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以他人名义及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8)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9)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10)不按照发包文件和竞包文件订立合同的,或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1)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2)故意以捏造、虚构事实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的;(1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十二、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签署1、发包人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竞包书、宣布发包程序无效并拒绝所有竞包书,而且对由此引起的对竞包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竞包人。2、发包单位将通知中标人前来领取中标通知书。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3日内,按照竞包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逾期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按照《南陵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6、外地建安企业在南陵县招标采购中心投标并中标后必须在南陵县注册子公司,在芜湖地区已成立子公司的可不再成立。十三、腐败或欺诈行为 1、在发包采购和合同实施期间,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要求业主以及该项目的竞包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为此,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针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腐败行为”是指在发包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公职人员工作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发包采购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也包括竞包人之间串通(在提交竞包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发包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如果认定被推荐的中标人在该合同发包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拒绝该授标建议。 (3)如果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管委办在任何时候认为某竞包单位在南陵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发包过程或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参与了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宣布该公司无期限或在一定期限内无资格获得南陵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合同。第三章竞包文件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包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系(竞包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竞包人:(盖单位章) 年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格式致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承接工程建设的竞包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在洽谈业务过程中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我均予承认。并授权代理人进行合同的商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授权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本委托书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缺一处即视为无效竞包。)三、《竞包人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竞包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2.我方在本次竞包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我方未被县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4.我方本次竞包项目经理(建造师)没有在建工程管理任务,或有其它工程建设项目已中标(前项工程竣工日期在本次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但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变更备案手续;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竞包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等内容组织实施;6.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7.投标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如在前项工程中已经发生变更,且前项工程竣工日期在本次项目投标有效期之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中标通知书和相关变更备案资料。9.我方在竞包活动中违反上述诚信承诺条款的,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自愿缴纳和诚信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四、竞包函格式致: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 1、根据你方发包工程项目编号为皖B
*******发包文件,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发包文件的竞包须知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的竞包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及贵处提供的其他发包资料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工程不转包、分包。3、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在本工程竣工前不予变更。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保证按合同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日历天(工期)内交付全部工程,并确保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标准。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对此承担责任。 6、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及发包文件和竞包书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按发包文件规定向南陵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处交纳发包代理服务费。竞包人: (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注:本竞包函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缺一处即视为无效竞包。 五、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 务职 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总部项目主管技术负责人现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材料管理安全管理造价管理第四章南陵县招标采购活动投标人(供应商)诚信制度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正常有效运作,追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者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简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下简称《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范围:在本县范围内进行政府(含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招投标和采购活动。 二、本制度所称的诚信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的,旨在担保其进行诚信投标活动的资金。 三、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诚信保证合同,并按要求交足投标诚信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即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参加投标活动的,即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曾有重大违法记录;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的,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7、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8、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9、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竟标,或以他人名义及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0、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11、在签定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12、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1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 14、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15、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 16、在招标过程中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 17、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1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9、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的; 20、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1、故意以捏造、虚构事实等方式进行恶意投诉的; 2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3、投标时项目经理(建造师)有已承办的工程项目管理任务,或有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已中标(前项工程竣工日期在本次项目投标有效期之内),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的。 24、投标时项目总监有已承办3个以上工程项目管理任务,或虽没超过3个以上在建工程管理任务,但存在有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已中标(前项工程竣工日期在本次项目投标有效期之内),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的。 五、投标人(含中标人)有上述第四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其所提交的诚信保证金归国家所有,由采购代理机构代缴国库。同时1-3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 六、诚信保证金提交标准及方法由投标人(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诚信投标保证合同中加以约定。 七、无上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行为的:未中标的投标人所交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在预中标公示后满一个月即予以返还;中标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采购人)订立合同之日后5日内将诚信保证金返还或者转为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中标人应同时补足)。 八、本制度所涉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串通投标报价”、“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依照国家七部委30号令第四十六条至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制度是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