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公路中心莲花山隧道配电站提升工程简易招标公告
连江公路中心莲花山隧道配电站提升工程简易招标公告
1.招标概况
本项目已列入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第二期专项工程计划及榕路养〔2020〕121 号批复精神,项目业主为福州市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房建工程管理办法》,现对该项目进行简易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G228线莲花山隧道配电站
2.2 建设规模:莲花山隧道配电站提升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7035元,下浮7%,则发包价为118142元。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20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 招标范围:水泥砂浆抹灰459.468平方米、太阳能柱头灯新增15套、门窗更新26扇、栽植乔木3株等。
2.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2.6 本项目按照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提交的投标报价必须等于发包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模板详见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0日15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工程科。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标书。
开标时间即2020年9月10日15时。
在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5.2 投标文件包装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参与投标单位的公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报价要求
6.1投标人在报价中出现非发包价的投标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7.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后的随机抽取中选;随机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应重新组织招标。
8.监督人:福州市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glj.fuzhou.gov.cn)及福州市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公告栏内上发布,招标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招标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10.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市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福州市连江县八一六北路106号
邮 编:350500
联系人:杨工
电 话:****-********
附件:1、投标文件模板
福州市连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9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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