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城市建设一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晏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城市建设一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晏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城市建设一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海晏县三角城大街2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6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晏政采竞磋(HYCG)货物2020-08-004号
项目名称:海晏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城市建设一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8日至2020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海晏县三角城大街24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6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海晏县财政局后楼评标室(海晏县三角城大街24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9月16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海晏县财政局后楼评标室(海晏县三角城大街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知: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三证合一副本);2、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晏县公安局
地 址:海晏县三角城大街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何旭鹏
项目联系方式:139*****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晏县财政局
地 址:海晏县三角城大街24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丁艳林
项目联系方式:****-******* 139*****434
附件信息:
· ********901/20209/37e2fed5-478b-44c4-8462-79367c888052">晏政采竞磋(HYCG)货物2020-08-004号(第二次).doc 496.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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