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水系水循环调控信息支持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市区水系水循环调控信息支持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市区水系运行综合调度中心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JJ*******

二、项目名称:晋江市市区水系水循环调控信息支持系统设备

三、资金性质:国库支付

四、招标货物主要内容:晋江市市区水系水循环调控信息支持系统设备,1批。

五、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八、投标资格要求: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并有能力保证所承诺的售后服务及时到位;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四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07月26日起至2012年08月16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08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2012年08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十二、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三、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陈、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十四、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十五、本次采购拒收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十七、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财政局及其它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

十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市区水系运行综合调度中心晋江市市区水系水循环调控信息支持系统设备招标公告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市区水系运行综合调度中心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XSCGJJ*******二、项目名称:晋江市市区水系水循环调控信息支持系统设备三、资金性质:国库支付四、招标货物主要内容:晋江市市区水系水循环调控信息支持系统设备,1批。五、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八、投标资格要求: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并有能力保证所承诺的售后服务及时到位;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四级(含)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九、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07月26日起至2012年08月16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08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十一、开标时间:2012年08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十二、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十三、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陈、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十四、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十五、公告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 \晋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app.jinjiang.gov.cn/zfcg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十六、本次采购拒收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十七、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财政局及其它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十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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